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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台時間】關於人脈,成功者跟你想的不一樣。

2011-12-13 MT 《經理人月刊》編輯部

撰文/經理人月刊主編 陳芳毓

有次,我採訪保德信人壽的超級業務員黃志明。1994年,他入行第一年,佣金收入就破百萬,也是台灣首位達成美國頂尖百萬圓桌協會(TOT)入會標準的男性。

我問他,「你一定參加很多社團,才能認識重要客戶吧?」他搖搖頭說,還是菜鳥的時候,一天工作14小時,時間都用來練習話術、拜訪客戶、加強專業。直到近幾年為了開發中小企業主,才開始參加社團。

怎麼可能?不是每本書都說,「人脈」是成為超業的第一要務?

「沒有用的。應該先把自己做好,有專業、有名聲之後,再去社交,」即使開始加入社團,黃志明也給自己訂下「3年內都不推銷業務」的原則。如果沒人問起,他就不會提起自己的職業,也不主動提供財務規劃建議。因為低調,黃志明反而容易贏得企業主的信任,有些人還主動幫他引薦,「你知道他是誰嗎?他一年上兩次知名財經週刊!」

黃志明的回答指出一個重點:重點不是「你想認識誰」,而是「誰想認識你」。許多人以為,「社交」與「人脈」的目的,是去「認識對自己有幫助的人」;事實上,穩固、長久的關係,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

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說,善於與人相處,只是良好人際關係的開端;建設性和貢獻度才是關鍵。畢竟在職場上,大家除了想交朋友,更想求表現。用「犧牲」換取友誼的濫好人,和以「利用」取得合作的花蝴蝶,都不是真正的社交高手。自我投資,擁有可以貢獻的能力、足以分享的資源,才會成為人人都想親近的人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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