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
MT 《經理人月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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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Google等公司互不挖角,支付3.2億美元與員工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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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7日
撰文 / 鄭緯筌(Vista)
你可能聽說過,在賈伯斯主政的時代蘋果就曾和Google公司簽署過雙方互不挖角的協議。後來,加入這個協議的公司陣營又增加了英特爾和Adobe。從企業角度來看,簽署「互不挖角」協議有助於保障公司權益,但卻可能壓低了員工的薪資。因此,便有人在2011年時一狀告上法院。
美國媒體轉述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於上週所公布的一份文件,這四家位於美國矽谷的科技公司已經就互不挖角的指控與某些員工達成和解,並願意支付高達3.245億美元的代價。
根據上週末所揭露的這項和解方案,蘋果、Google等公司的員工平均每人只能獲得數千美元作為補償。原告雖可望獲得勝利,但顯然並不滿意這項結果。「互不挖角」協議的後續效應,仍有待觀察!
本文出自於《數位時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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