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晚間,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一列列車行經信義安和站時,一名乘客背包內的行動電源突然冒煙、自燃,其他乘客按下緊急對講機通報。北捷表示,事件約 2 分鐘內處置完畢,沒有人員受傷,列車營運也未受影響。
行動電源冒煙、起火時該怎麼處理?發現異狀時,應先示警周遭人員、切斷電源,再視火勢應變。內政部消防署表示,手機、行動電源等小型鋰電池起火,可用乾粉滅火器初步撲滅,如果能安全做到,把起火的電池泡進水桶,效果更好。火勢擴大或濃煙瀰漫時,則不要冒險滅火,應立即撤離並撥打 11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也提醒,行動電源只要出現過熱、異味、冒煙或外殼膨脹,就應立即停止使用。以下依「過熱、起火、預防、報廢」4 種情況,整理處理步驟。
行動電源異常怎麼辦?依狀況處理總覽
行動電源出問題時,先判斷是「過熱但還沒起火」還是「已經冒煙、起火」,兩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不同。
| 狀況 | 建議處理方式 | 依據 |
|---|---|---|
| 過熱、異味、外殼膨脹或破損 | 立即停止使用,移到安全的地方;膨脹或破損要立刻更換,不可繼續使用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 充電中冒煙、有異味 | 盡快移除電源(拔掉插頭)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 小型鋰電池起火 | 示警撤離、拔除充電器、關門(一般安全原則);可用乾粉滅火器初步撲滅,安全時可泡入水桶降溫 | 內政部消防署(滅火方式) |
| 火勢蔓延、濃煙瀰漫 | 不要冒險滅火,立即撤離並撥打 119 | 一般安全原則 |
| 故障 | 送到廠商指定的維修站,不要自行拆解或更換零件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 報廢 | 若外觀正常,用完剩餘電力後依規定回收,不可拆解或破壞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行動電源過熱、膨脹(尚未起火)怎麼辦?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行動電源只要出現以下任一狀況,就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移到安全的地方:
- 過熱
- 有異味
- 冒煙
- 外殼膨脹、破裂或破損
標準檢驗局特別強調,發現行動電源異常破損或膨脹時,要立刻更換,不可繼續使用。如果是充電時冒煙或出現異味,應盡快移除電源。
要注意的是,消防署建議的「泡水」是針對已經起火的小型鋰電池所採取的緊急滅火手段,並不是處理一般過熱的方法。行動電源只是發燙、還沒起火時,應依標準檢驗局的建議停止使用並移到安全處。
行動電源/鋰電池冒煙、起火怎麼辦?應變 4 步驟
行動電源已經冒煙或起火時,可以依以下步驟處理:
步驟 1:示警撤離,關上房門
小型鋰電池起火時,應先提醒建築物內的人離開,並在離開時順手關上房門。若火勢已蔓延、濃煙瀰漫或無法安全接近,應以撤離為唯一優先,不要冒險滅火。
步驟 2:立即撥打 119
從安全地點撥打 119。若建築物有火警警報設備,也應同步啟動警報,讓其他人員及早疏散。
步驟 3:拔除充電器,切斷電源
若行動電源還在充電,且能不靠近火源、不觸電地拔掉插頭或關閉插座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無法安全做到,不要勉強靠近,交由消防人員處理。
步驟 4:
小型鋰電池起火用乾粉滅火器,安全時泡水降溫
消防署表示,手機、筆電、行動電源等小型鋰電池起火,可以用乾粉滅火器初步撲滅;若能在不影響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的小型鋰電池移到空曠處並放進水桶浸泡,效果更好。
不過要特別注意:
- 僅適用於可充電的鋰離子電池,行動電源通常屬於此類。
- 水量應完全蓋過整顆行動電源,並持續浸泡至完全冷卻。
- 應避免徒手搬動;可用長夾、隔熱手套等工具,並防止碰撞或擠壓。
- 不可充電的鋰金屬電池遇水可能產生氫氣,嚴禁用水。
大型鋰電池由消防隊以大量水降溫
消防署指出,電動機車、電動車等大型鋰電池起火,乾粉滅火器恐怕無法撲滅,需以大量的水持續散熱降溫,以減低或阻斷電池芯的熱失控;一般滅火器不一定能完全撲滅鋰電池火災。
對一般民眾而言,遇到大型鋰電池火災應關閉車輛電源(若安全可及)、迅速遠離車體、到上風處避難,並撥打 119;不要自行滅火或靠近車輛。即使火勢看似熄滅,鋰電池仍可能復燃,應保持距離並等待消防人員處理。
行動電源怎麼用才安全?充電與保存 6 原則
標準檢驗局與消防署都提醒,行動電源的意外多發生在充電時。日常使用請注意以下原則:
- 認明 BSMI 標識:行動電源屬於強制檢驗商品,購買時應認明 BSMI 商品檢驗標識。
- 使用原廠充電線:使用原廠、外觀沒有破損的充電線。
- 避開危險環境:不要放在高溫、陽光直射、潮濕、密不通風或易燃物附近充電。
- 不要放在床上充電:消防署建議,充電時與床鋪等易燃物隔開。
- 不要邊充邊用、不要無人看管充電:避免邊充電邊使用,也避免夜間或長時間無人看管時充電;快速充電容易產生高溫,要特別留意。
- 長期不用妥善保存:電池應取出,放在乾燥陰涼處,並避免與金屬物品接觸造成短路;發現變形、膨脹、漏液、生鏽或異常高溫時,應停止使用。
行動電源故障、報廢怎麼處理?
故障:送原廠指定維修站
標準檢驗局建議,行動電源故障時應送到廠商指定的維修站處理,不要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報廢:用完電再回收,不可拆解
行動電源屬於應回收廢棄物,若外觀正常,報廢前應先把剩餘電力用完,再依回收規定處理,過程中不可拆解或破壞。
查詢召回: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資訊網
想知道手上的行動電源有沒有被召回,可以到標準檢驗局的「商品安全資訊網」查詢,網站上有行動電源因鋰電池過熱、起火風險而召回的相關資訊。
行動電源冒煙起火 FAQ
Q:行動電源只是發燙、還沒冒煙,可以泡水嗎?
A:消防署的泡水建議是針對已經起火的小型鋰電池。尚未起火的情況下,應依標準檢驗局的建議立即停止使用,並移到安全的地方。
Q:行動電源起火可以用滅火器嗎?
A:可以。消防署表示,小型鋰電池起火可以用乾粉滅火器初步撲滅;但火勢擴大或濃煙瀰漫時,應立即撤離並撥打 119。
Q:火熄了就安全了嗎?
A:不一定。消防署指出,鋰電池火災需要持續散熱降溫,才能減低或阻斷電池芯的熱失控,火焰熄滅後仍應持續降溫,並保持距離觀察。
Q:行動電源膨脹了,還能繼續用嗎?
A:不能。標準檢驗局提醒,發現外殼膨脹或破損時,應立即停用並更換。
Q:行動電源壞了可以自己拆開修理嗎?
A:不行。應送到廠商指定的維修站,不要自行拆解或更換零件。
Q:報廢的行動電源可以直接丟垃圾桶嗎?
A:不行。報廢行動電源不可丟一般垃圾桶;若外觀正常,可先儘量用完電,再交回收;若已受損或膨脹,不應勉強放電,應直接安全交付回收管道。
Q:怎麼確認行動電源有沒有通過檢驗?
A:行動電源屬於強制檢驗商品,購買時可認明 BSMI 商品檢驗標識。
資料來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動電源選購與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鋰電池充電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動電源異常處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廢棄與回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資訊網、內政部消防署臉書(鋰電池火災滅火注意事項)、中央社(消防署鋰電池火災提醒)、Yahoo 奇摩新聞(鋰電池火災怎麼滅火?)、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月刊、內政部消防署電子書
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王宥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