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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MT 《經理人月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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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的組織,賦權的員工
2012-03-08
MT
《經理人月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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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調查顯示,組織與個人、主管與個人間的信任面臨嚴重破裂。《管理大未來》作者哈默爾認為,這是因為個人與組織的利益,已漸行漸遠;員工不再相信擁有權力的組織,會為自己的利益而戰;而當權力集中時,個人的影響力減弱,更讓人對此感到忿忿不平,卻無能為力。網路的興起,更強化了個人與組織的分裂。當我們享受網路上的意見自由,並建立社群、提倡新思維時,我們也更難以忍受現實生活中封閉、由上而下的階層結構。
多數企業的思考順序是「機構→個人→利益」,但哈默爾認為,正確的順序應該是「個人→組織→影響」,員工第一,組織第二。理由有二:第一,組織和員工的利益落差會破壞競爭力。因為大眾會立法限制不重視員工的企業;而不信任員工的組織,也無法善用員工的天分。第二,我們值得為更好的企業工作,員工應該被視為「人」,而非「物」。
哈默爾認為,一個為「人」而建立的組織,應該遵循以下原則:盡可能分權、縮小單位規模、決策制訂透明、領導者對被領導者負責、獎酬與貢獻連動、以同儕互相評鑑取代高層監督下屬、逐步擴大員工自主權的範圍。(編譯、整理/陳芳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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