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 楊絡懸
台灣大併台灣之星確定延至 11 月!「自家人」momo 成阻礙,林之晨:好受傷
當遠傳順利合併亞太電信,為什麼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卻困難重重?
公平會:台台併恐卡在 momo
公平會決議有條件通過「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案,其中也提出 3 個條件,包括要求資費方案須保障用戶權益、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
在外界目光轉向關注「台台併」是否也能順利通過時,公平會卻指出,「台台併有獨特問題。」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雖然兩案皆是電信合併案,但兩者仍有差異,主要是因為台灣大哥大與 momo 購物網同屬富邦集團、是關係企業,有電信、電商、遊戲等多元業務,必須審慎評估「是否會產生市場競爭的優勢」。
他解釋,台灣大哥大合併後,是否會在電信市場上從中獲得訊息、客戶名單、數據,或相互取得個人資料,協助集團旗下子公司取得市場競爭優勢,「這個議題目前沒定論,但 momo 畢竟是市場力夠大的電商平台,因此需花時間審視。」
林之晨:公平會有這樣的見解,好受傷
對於公平會提出的疑慮,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 8 月 1 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台灣大哥大與 momo 購物網都是獨立上市的公司,也相當遵守台灣《個資法》,持續努力保護個人資訊及企業資訊。林之晨強調,台灣大哥大不可能有違背隱私保護的情事,如果有個資外洩的問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早就列入查核、懲處。
「公平會長官有這樣的見解,讓我們非常受傷,因為我們是這麼努力的企業。」林之晨說,台灣大哥大除了自己恪遵《個資法》,也協助其他企業保護個資的努力,對於被誤會感到很受傷。
針對現階段合併案進度,已經落後於「遠亞併」,是否擔憂這段時間的差距?林之晨表示,合併案不只是電信產業的發展,包括省電節能、保障近 2000 名台灣之星員工,也讓 260 萬名台灣之星用戶得到更好的網路覆蓋等。「這當中會存在數個月的差距,但長遠來看,合併案對於整體社會而言,還是有很多層次的好處。」林之晨如此說明。
「綠電採購量」全台第二,僅次於台積電
另一方面,台灣大哥大持續提倡綠色能源,強化綠電採購及使用率。在今年第七屆的「種福電」計畫中,台灣大哥大和陽光伏特家、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合作,在華光基金會自有建築屋頂上,建置 82.39kWp 太陽能板,預計 20 年可發綠電近 180 萬度,創造 1,028 萬元收益將全數捐贈華光使用。
此外,台灣大哥大也落實「綠色永續金融」,2023 年度已發行 65 億元的「5 年期社會責任債券」,募集資金將用於社會效益的投資計畫,為台灣電信業者單次發行最大金額。
林之晨表示,台灣大哥大除了結合社會關懷與綠電創生,也逐年提高綠電使用占比,目前在台灣的「綠電採購量」,已經是全台第 2 名,僅次於台積電。
(本文出自數位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