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相關法規修法前,許多家庭因為孩子戶口沒跟父母在一起,或父母沒有駕照,而被擋在身障牌照稅免稅門外。2026 年 1 月 28 日修正公布的《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大幅放寬限制:不用同戶籍,只要車籍地(或監理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就可以申請免稅。《經理人》整理新舊制對照、4 種情境資格速查與完整申請流程。
目錄
一張表看懂新舊制差異
2026 年 1 月最重要的修法,是針對 無駕照身障者 的二親等親屬,如子女、兄弟姊妹、父母、祖孫,所有的車輛,放寬戶籍限制。
| 比較項目 | 修法前(舊制) | 修法後(新制,2026/1/28起) |
|---|---|---|
| 無駕照身障者,配偶所有的車 | 配偶無須同戶籍,供身障者使用即可申請 | 維持不變 |
| 無駕照身障者,二親等親屬所有的車 | 車主必須與身障者同一戶籍 | 放寬:不同戶籍也可以 只要車籍地(或監理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 |
| 無駕照身障者,同一戶籍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的車 | - | 現行規定:同一戶籍的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可以申請 |
| 有駕照身障者,相關條件 | 配偶(不限戶籍)或同一戶籍二親等親屬可申請 | 維持不變 |
舉例而言,以前兒子的戶口未跟母親在一起,不能替母親申請免牌照稅。新制後,只要把 車籍地(行照上的地址)改成與母親的戶籍地相同 ,或在監理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母親戶籍地相同,即可申請。
我符合資格嗎?4 種情境速查
情境一:身障者有駕照、名下有車
資格: 身障者本人所有的車輛,由稅捐機關主動審核並通知,通常不需主動申請。
若本人名下有多輛車: 可自行選定其中一輛,向車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指定免稅車輛。
情境二:身障者有駕照、但名下無車
資格: 以下人員所有的車輛,且供身障者使用,符合資格:
- 身障者的配偶(無須同戶籍)
- 與身障者同一戶籍的二親等以內親屬
誰是二親等以內親屬? 包含父母、子女(一親等血親),以及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二親等血親),及婆媳、翁婿等對應姻親。(註:收養關係類推適用,且繼父母子女、繼婆翁媳、繼岳父母婿、兄弟姊妹之配偶、配偶之兄弟姊妹等,皆符合二親等範圍)
情境三:身障者無駕照(新制修正重點)
資格: 以下人員所有的車輛,且供身障者使用,符合資格:
| 車主身分 | 戶籍要求 |
|---|---|
| 身障者配偶 | 無須同戶籍 |
| 身障者的二親等以內親屬 | 同一戶籍;或不同戶籍,但車籍地(或監理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 |
| 法院選定的監護人或輔助人 | 同一戶籍 |
重點補充:「住居所地址」是指在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實際登載的住居所,不等於通訊地址。若因實際照顧需要,車主長期居住在身障者戶籍地,可嘗試向監理機關申請登載住居所地址。
情境四:本人所有、本人無駕照的車
身障者本人名下有車,即使本人沒有駕照,該車輛仍可申請免稅。
牌照稅免稅上限與車輛數限制
每位身障者:限 1 輛免稅
排氣量 / 馬力上限:
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 2400cc (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為最大馬力 262 HP 或 265.9 PS) 的稅額為限:自用小客車 1 萬 1230 元、自用小貨車 3600 元。車輛排氣量或馬力超過此標準者,超出部分仍須繳納差額稅款。
特例(機車族注意):若免稅車輛為機車,因法規明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 1801cc 以上的稅額均為 1 萬 1230 元,故即使機車排氣量超過 2400cc, 仍為全額免徵,無須補繳差額稅款。
需繳差額稅款的車主,務必如期繳納,否則逾期在公共道路被查獲,可處應納稅額 1 倍以下罰鍰。
牌照稅免稅申請方式、所需文件與退稅流程
誰需要自行申請?
- 身障者本人名下的車輛:由稅捐機關主動核定,通常不需申請。
- 其餘資格(配偶、親屬、監護人名下的車):須自行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內)
- 車主存摺封面影本(若本年度牌照稅已繳納,供直撥退稅使用)
其他稽徵機關可能要求補件,上傳文件後若資料不齊,須於 2 日內以掛號郵寄或傳真補件至所轄稽徵機關。
申請管道
- 臨櫃:攜帶上述文件至車籍所在縣市稅捐稽徵處辦理
- 線上: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需備妥證明文件圖檔,系統限制最多上傳 2 個檔案,且合計大小不得超過 4MB。
退稅說明
若本年度牌照稅已繳納,核准免稅後,可憑車主存摺封面影本辦理 直撥退稅 。
何時生效?
免稅資格從 申請日當天 起生效,並非追溯自年初。請備妥資料後儘速完成申請。
牌照稅免稅錯誤迷思
1. 更改通訊地址無效,要改的是「車籍地」或「住居所」」
法規所指的車籍地,是汽車行照上登記的地址。只變更「通訊地址」並不符合免稅條件。若需讓不同戶籍的二親等親屬車輛符合資格,請辦理車籍遷移(將行照地址改為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或向監理機關申請登載「住居所地址」,確認與身障者戶籍地一致後即可適用。
2. 核准牌照稅免稅後不需每年重新申請
一旦免稅申請核准,只要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重新申請。
但以下情況需重新辦理:
- 車輛過戶
- 換車(行照車號改變)
- 車牌繳銷或重新領牌
3. 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若身障者或車主的戶籍因故被暫遷至戶政事務所,請先設籍於其他住址後,再提出免稅申請。戶籍暫在戶政事務所期間無法辦理免稅申請。
4. 免稅車輛不得隨意改裝或變更用途
一旦核准免稅,該車輛 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可以隨意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否則將不符合規定。
牌照稅新制常見問題 FAQ
Q:我兒子住台北、媽媽戶籍在台南,能用兒子的車替媽媽申請免稅嗎?
可以,新制後不需同戶籍。前提是媽媽沒有駕照,且兒子的車籍地(行照地址)或在監理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與媽媽的台南戶籍地相同。兒子需將車籍地辦理遷移,或向監理機關申請登載住居所地址,確認一致後即可向台南的稅捐機關申請。
Q:只改監理所的「通訊地址」可以嗎?
不行。法規要求的是「車籍地」或「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通訊地址不算數。請確認辦理的是正確欄位的地址變更。
Q:排氣量 2400cc 以上的車也可以申請嗎?
可以申請,但免稅金額以 2400cc (或電動車最大馬力 262 HP / 265.9 PS) 的對應稅額為上限(自用小客車 1 萬 1230 元、自用小貨車 3600 元),超出部分仍須繳納差額稅款。
若為機車,1801cc 以上牌照稅額固定,因此即使超過 2400cc,機車仍享全額免稅。
Q:身障者名下有 2 輛車,可以申請 2 輛免稅嗎?
不行,每位身障者以 一輛 為限。若名下有多輛符合條件的車,可自行選定其中一輛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Q:配偶名下的車,配偶要跟身障者同戶籍嗎?
不需要。不論身障者有無駕照,配偶申請一律不受戶籍限制,這點修法前後均相同。
Q:申請通過後,今年已繳的稅還能退嗎?
可以。核准後憑車主存摺封面影本向稅捐機關辦理直撥退稅,退回的是自申請日當天起算至年底的按日計算稅款。申請日之前已使用的天數不退。
Q:新制上路後,我還需要每年去辦一次嗎?
不需要。免稅條件不變的話,核准後持續有效,無須每年重新申請。
本文依據政府資料撰寫,如規定有更新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財政部|總統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條文(2026-01-28)、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修正規定 Q&A、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新規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支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