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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為何不記名?單一選區制是什麼?ㄧ文搞懂台灣的投票制度

2022-10-05 周偉航(人渣文本)

投票制度可以細分成許多種類,真要討論,十本書都講不完。在這邊,我只談和臺灣有關的投票制度。

記名投票的爭議

前面已經討論過祕密投票,也提到記名(公開)投票的話,可能會受到權力威脅,或是有賄選的可能。

古羅馬共和時期以公開的記名投票為主,因此賄選橫行。當然,要批判他們是「賄選」也不客觀,因為那時還不知道買票會造成負面的影響,直到後人發現「民選皇帝」為了撈錢來支應買票,拚命發動戰爭,結果造成資源虛耗,「成本過高」,賄選才成為壞事。

雖然記名投票可能會造成一些問題,但在許多場合中,還是可以看到記名投票。考量成本(印選票、設投票所都有成本)與效益,在牽扯利益不大的狀況下,我們的確可能採用公開記名投票的方式來決定一些事。

在公開投票時,你能觀察其他人的投票結果,別人也可以看到你投誰,因此會產生一些「賽局」的策略計算。像是 2016 年國民黨廢除洪秀柱提名權的臨時全代會中,「挺柱派」代表試著將記名的舉手表決改為不記名的秘密投票,以提升己方的勝算,但「換柱派」並未接受這種作法,仍以公開舉手的方式來確保換柱一事不會橫生枝節。也有投票權的王金平於會後亦表示:「我不舉手,會變成新聞」。

普通公民通常不熟悉投票相關賽局(百姓對於「殺價賽局」可能比較擅長),很可能因此被政治人欺負。 是以為了公平起見,考量保護弱勢者的權益,通常不建議在一般公民參與的場合中採行記名投票。 像是村里巡守隊決定輪班制度,軍隊決定誰要留下來擦槍(這也都是「政治」的一環哦),就可能發生狡獪者利用賽局讓笨人中計的狀況。

所以通常是在「全政治人」的環境境,比如說議會內部的投票,有政黨責任政治的考量,才會大量採用記名投票。

延伸閱讀:開會舉手表決?小心得到團隊的「假共識」!

不去投票不行嗎?——強迫投票

臺灣現在的投票率約介於 60%~80% 之間,這代表至少有五分之一的人基於各種因素選擇不去投票。但有些國家會規定你一定要去投票,不投是要受到處罰的。

學者多半認為「不去投票」也是種政治表態,因此政府若是強迫人民投票,在倫理學上站不住腳,因為他去了也是蓋廢票,不但沒有實益,又會浪費機會成本(他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做更有貢獻的事)。

北韓也採強制投票的形式,但因為通常只有一個候選人可以選,所以他們的投票比較接近人口普查或社會監控。

節省成本的間接民主?

間接民主和直接民主是相對的概念。因為要把所有人集中起來投票,實在很不方便,所以先由公民投票選出一些人,讓這些人代表所屬民意到特定地點去投票、開會,幫公民決定事情,以節省「成本」。

但因為現代的資訊較發達,所以在政治改革上,會儘量減少間接民主,以求讓民意能夠完整展現。過去臺灣的總統要經過國民大會投票,自 1996 年開始已改成人民直選。

間接民主可能產生的問題是:民代被「黨意」綁架。 尤其分越多層(人民選代表,代表又選代表的代表,代表的代表又選代表代表的代表),被黨意綁架的情形就越嚴重。

多合一選舉

近年來,臺灣將各大小選舉整合成「中央」與「地方」選舉,又因為地方自治有諸多層級,所以出現九合一大選(直轄市長與議員、縣市長與縣市議員、鄉鎮市長與代表會、原住民自治區長與代表,還有里長)。

多合一選舉最大的特色就是會出現候選人的聯合競選,不同層級的候選人可能共用競選總部、廣告看版、宣傳車、紙本文宣等硬體資源,或是組成配票聯盟。當然,如果政黨候選人在某種選舉中表現不好,也可能拖累整體選情。例如連勝文的表現不佳,就重創國民黨在 2014 年的九合一大選。

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

「單一選區」制是在一個選區中只選出一位民意代表,而「複數選區」制是在一個選區中會選出多個代表。過去臺灣的立委選舉是複數選區制,目前已改為單一選區制。

單一選區制會放大得票領先的效果,讓國家比較有機會走向兩黨或兩陣營的政治格局。而且因為候選人會想盡辦法擴張選票基礎以求勝選(過 50% 才能篤定當選),所以最後通常不太可能是激進或持極端立場的政黨來執政。臺灣採單一選區制之後,想執政的政黨就會拚命往中間靠。

臺灣各級地方民代選舉仍保持複數選區制。 複數選區讓小黨或無黨候選人較有爭取選票的機會,因為只要 10%~20% 的得票就有機會勝出,這也讓一些主張或候選人特質比較罕見的人有機會勝選。

延伸閱讀:誰能當主管,由投票決定!向日本「旅館救星」星野集團學用人

比例代表制

臺灣有所謂「不分區立委」,是由「政黨票」得票比例來劃分席次。因計算方式複雜,大概只有不到一成的公民清楚其原理。簡單來說,一個政黨要分配到不分區立委席次,需要先提名十個區域立委候選人(就是前面的單一選區候選人),才能夠提名不分區候選人,接著要在「政黨票」中得到百分之五以上的選票,才可以參與分配席次。

超過百分之五得票的政黨,會依這些黨的得票比例,來分配三十四席的不分區立委席次。

相對來講,選民去投立委時就會拿到兩張票,一張是你戶籍所屬的區域立委票(或原住民立委票),上面會列出的一個個的候選人大名;另一張就是政黨票,上頭只有參與不分區的政黨可以選。你當然可以選擇兩張票投不同政黨,這種「分裂投票」也是政治人物進行選舉操作時的重點。

2016 總統大選中,政壇討論的焦點之一,就是王金平能否拿到國民黨的不分區第一名。只要排在國、民兩黨的不分區第一名,因為這兩黨實力一定可以過 5%,就等於宣告已經當選,因此王若排在第一,就可以維持他的政治能量,而牽動政壇情勢發展。

這種選制的問題在於小黨非常難勝出,因為要拿到 5% 的選票非常非常的難,馬英九一個堂堂的總統都當到只有 10% 支持度了。因此接下來可能修法調低門檻,讓小黨有生存的空間。否則小黨本來在區域就不容易勝出,不分區又分不到,那真的是不用玩了。

其實不管採用哪種制度,不要一直更改,讓選民可以熟悉、適應,總是較好的發展方向。對於政治人來說,也比較好經營選區,因為需要 50% 得票的立委和 10% 得票就能當選的議員,會有不同的選區經營方式,前者可能會強調政策和候選人特質(文宣),後者可能就會著重在人際關係的連結(組織)。

(本文出自《選舉,不是你想的那樣!》,臺灣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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