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撰文 張玉琦
你做的事,是有「生意」還是有「意義」?大老闆教會我的事
做一件事,重視的是商業考量,還是對公司的影響力,還是都有一點?月會上,某個事業單位的業務主管提到,有家公司一直釋出合作善意,卻不願意出錢。
「那他們想出什麼?」
「出牌子」這家公司在中南部頗有人脈,可以幫忙牽線。
「他不贊助我們不可能幫他辦活動阿」另一位主管插嘴。
聽了大家七嘴八舌討論之後,大部分人都覺得不能接受大公司的條件,
「也不一定,」城邦集團首席執行長何飛鵬說。
「我經營公司很簡單,」何飛鵬用一個故事來回答這個問題:
曾經有位編輯跟他報告想出版某一本書,「何先生,這書很有意義。」
「多有意義?」
「嗯......」
「有意義,那有生意嗎?」何飛鵬再問。
「生意也有一點。」編輯說。
做生意,就照計畫賺錢;想意義,就照計畫賠錢
「生意跟意義,像是老鼠的兩個洞,」何飛鵬說「假如這本書看的是生意,那我們就照計畫賺錢;假如這本書看的是意義,那我們就照計畫賠錢。」
「你不能我跟你談生意的時候,你躲去意義裡;我跟你談意義的時候,你又躲去生意裡。躲來躲去,事情怎麼談阿!」
回到前面的情境,沒有生意就要看意義。從客戶身上賺不到錢的話,也有不賺錢的做法,如果他們真的可以提供有用的資源和人脈,合作也未嘗不可。
小故事.大啟示
不是每個商業決策都關乎生意,也不是每件事都一定要賺錢!
如果今天要做賺錢的事,就要有賺錢的預估和計畫;賠錢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而是要有賠錢的計畫,和我既然要賠錢,就要明確知道我能得到什麼,這樣評估決策才有依據。
都想抓在手上,決策容易失準!
做一件事,如果生意跟意義能兼顧那是最好不過,可是很多時候是做不到的。生意和意義,如果都想抓在手上,反而可能蒙蔽了決策者的雙眼,覺得做這件事情,雖然沒賺頭,但可以撈點江湖名聲;那件事雖然可以發揮的影響力不多,但多少有點錢賺。結果下去執行,勞心勞力,兩邊都沒做出成果。
太過貪心,兩邊都顧不到。
更糟的狀況可能是,太過貪心,一開始就擬錯方向。比如說,明明可以賺大錢的商品,卻因為又想要接觸不同市場,而選錯了行銷與定價策略;或者說想辦能發揮影響力的講座,又想要點蠅頭小利,結果反而失了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