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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起輕症免隔離、免通報,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


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且本土疫情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 日表示,自 3 月 20 日(個案採檢日)起,新冠肺炎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符合中重症條件之民眾則需通報並隔離治療。 此次防疫鬆綁新制詳細規劃如下:
3/20 起,輕症免隔離、中重症仍須通報
指揮中心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此類對象建議進行「0+n 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已達 10 天。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 1 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同時提醒,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 / 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 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取消 24 小時內強制火化確診者遺體,親屬可瞻仰遺容
為配合本次防治政策調整,指揮中心同步修訂相關配套措施,3 月 20 日起調整確診死亡個案遺體處理感染管制指引,包含刪除「使用雙層屍袋」,改爲有滲漏風險才使用屍袋、刪除「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以及允許「親友瞻仰遺容」。並調整 COVID-19 遺體處置方式:
- 取消「儘速火化」:遺體得探火化或埋葬等方式進行處置。
- 於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建議應佩戴醫用/ 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
備註:配合新制,衛福部將同步修訂喪葬慰問金/關懷金發給要點之適用對象。
3/20 起防疫鬆綁新制 QA 一次看
Q:為何防疫鬆綁?
A:指揮中心說明,由於本土疫情穩定,且 2 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故鬆綁防疫相關規定。
Q:「0+n 自主健康管理」要注意哪些事?
A:民眾 0+n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出時請全程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公布之醫療應變措施;同戶同住者日常生活請採取適當防護,包括戴口罩、勤洗手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於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避免與其共食。
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中休息,避免非必要的外出。此外,提醒具重症風險因子者(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於快篩陽性後儘速就醫,以利及時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若出現「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請儘速撥打 119、或由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等方式就醫。
Q:「0+n 自主健康管理」適用什麼假別?
A:3 月 20 日起 0+n 自主健康管理各類對象適用假別如下:
對象 | 適用假別 |
---|---|
軍職人員 | 病假(無不利處分) |
公務人員 | 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或居家辦公 |
教師 | 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 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其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
學生 | 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内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
勞工 | 普通傷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請假依據建議採認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請假作業細節,另依目的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Q:輕症民眾未採取「0+n 自主健康管理」會受罰嗎?
A:0+n 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指引建議性質,由民眾自主進行,無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