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源
台積電提告了!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涉竊機密,離職未說去英特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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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界爆發重大爭議。台積電於今(25)日發布新聞稿正式聲明,證實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
台積電指控,羅唯仁在轉任幕僚單位後仍異常探聽高階研發機密,且在離職面談時隱瞞將轉戰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的事實,涉嫌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與營業秘密法。
核心爭議:資深老將轉任幕僚,卻異常情蒐研發機密
根據台積電官方聲明指出,羅唯仁是台積電的資深高階主管,自民國 93 年(2004年)7 月起任職,並早於民國 103 年(2014 年) 2 月即升任為資深副總經理,在公司核心層級任職超過十年。
然而,事件的引爆點源於近兩年的職務變動。
民國 113 年(2024 年) 3 月,羅唯仁被調任至「企業策略發展部」擔任資深副總。該部門性質定位為董事長暨總裁的諮詢幕僚單位,依職責劃分,其權限已無須、也不應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
儘管如此,台積電調查發現,羅唯仁在轉任該幕僚職位後,仍跨越職權,要求與其無隸屬關係的研發部門(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同仁)召開會議,並索取關於「正在研發中」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資料。
此舉被台積電視為極不尋常的資訊蒐集行為。
離職風波:面談稱「去學術機構」,轉身出任英特爾 EVP
除了任內的越權行為,羅唯仁離職前後的誠信問題更成為訴訟關鍵。
羅唯仁於今(114)年 7 月 27 日正式退休。在此之前,台積電法務長方淑華於 7 月 22 日與其進行離職面談。
當時方淑華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並明確告知競業禁止義務。當被問及未來去向時,羅唯仁聲稱將前往「學術機構」任職,完全未提及英特爾。
然而,事實證明羅唯仁離職後旋即加入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EVP)要職。
台積電嚴正回應:高度洩密風險,採取法律行動
針對這位前高階主管的行徑,台積電在聲明中措辭強硬。公司強調,提告依據包括雙方之聘僱合約書、羅唯仁簽署的「競業禁止同意書」以及《營業秘密法》。
台積電認為,羅唯仁掌握公司關鍵技術資訊,且在離職後立即擔任英特爾高階主管,存在「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的風險。
為捍衛公司資產與股東權益,台積電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並將針對違約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台積電聲明全文
台積公司已於今(25)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本件訴訟係依據台積公司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唯仁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羅唯仁自民國93年7月起任職於台積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於103年2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並於114年7月27日正式自台積公司退休。
於113年3月間,台積公司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該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然在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註: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羅唯仁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台積公司方淑華法務長在114年7月22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離職後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 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