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 55 歲,或 45 歲以上依法退休,離開職場一段時間後想重新工作?勞動部推動的「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讓符合資格的人重新就業後,全時工作按受僱月數計算,每月獎勵 1 萬元,最多 6 個月。2026 年 4 月修正後,部分工時的薪資門檻再下修。《經理人》整理申請資格、獎勵金額、申請步驟與常見問題。
目錄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是什麼?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是勞動部自 2024 年 2 月起推動的中高齡就業政策,依據為「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下稱實施要點),目的是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企業積極進用。
這項措施上路時名為「55Plus 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實施要點原名「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2025 年 8 月 22 日更名為現名;勞動部新聞稿中也稱為「五五就業促進措施」。
部分政府網頁與申請表單至今仍以「壯世代就業獎勵」稱呼勞工端的就業獎勵。
實施要點的獎勵及補助分成兩部分:
- 就業獎勵(發給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下稱就服機構)推介就業,符合條件即可按受僱月數請領,詳見獎勵金額。
- 職場支持輔導費(發給雇主):雇主僱用推介勞工並提供友善協助方案,可按人數申請補助,詳見雇主補助。
勞動部表示,2025 年已獎勵近 5000 人重返職場,並協助近 1500 名勞工優化工作環境及條件。
2026 年 4 月修正了哪些地方?
勞動部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修正實施要點,放寬 4 項條件:
- 部分工時薪資門檻下修:55 至 64 歲者月薪達最低工資 1/3、65 歲以上者達 1/4,即可請領,各級距金額見獎勵金額表。
- 受僱期間門檻縮短:取得請領資格所需的受僱期間,由 90 日縮短為 30 日,申請時點見申請流程。
- 契約類型放寬:職缺不再限於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也納入適用。
- 非自願離職免重新等待:領獎勵期間遭非自願離職者,再次求職時不必重新累計離開職場 3 個月,見常見問題。
誰可以領?申請資格與工作條件
身分條件:55 歲以上,或 45 歲以上依法退休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身分,而且離開職場連續達 3 個月以上:
- 年滿 55 歲以上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 年滿 45 歲以上的依法退休者
實施要點所稱「依法退休」,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離開職場 3 個月」的起算日如下:
- 有勞工保險(下稱勞保)投保紀錄者:從最近一次勞保效力停止的次日起算;依法不能參加勞保者,改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職災保險)效力停止的次日起算。
- 沒有勞保或職災保險投保紀錄者:從最後任職單位開立的服務證明所載離職日的次日起算。
工作條件:推介就業、同一雇主、依法投保
取得身分資格後,新工作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經就服機構推介受僱:流程見申請步驟。
- 雇主資格:須為就業保險(下稱就保)投保單位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已向就服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團體須依法設立,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 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 30 日。
- 月薪達門檻:全時工作者不低於每月最低工資;部分工時者依年齡適用不同門檻,見獎勵金額表。
- 依法投保:依法參加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
- 契約類型: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均適用。
這些情況領不到,已領的也要繳回
依實施要點第 26 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給;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後,就服機構會以書面處分要求限期返還。以下列出與勞工相關者:
- 以不實資料請領或溢領
- 勞工是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
- 規避、妨礙或拒絕就服機構查核
- 同一雇主再僱用離職未滿 1 年的同一勞工,或勞工離職未滿 1 年,又回到同一雇主或同一負責人的其他事業單位任職
可以領多少?全時、部分工時獎勵金額一次看
就業獎勵以受僱月數計算,每人最高發給 6 個月。金額依月薪占最低工資的比例而定;年齡則決定部分工時者的最低請領門檻。以 2026 年每月最低工資 2 萬 9500 元換算,各級距如下:
| 工作型態 | 月薪門檻 | 2026 年換算月薪 | 每月獎勵 | 適用對象 | 6 個月合計 |
|---|---|---|---|---|---|
| 全時 | 不低於最低工資 | 2 萬 9500 元以上 | 1 萬元 | 所有符合資格者 | 6 萬元 |
| 部分工時 | 達最低工資 1/2 以上 | 1 萬 4750 元以上 | 5000 元 | 所有符合資格者 | 3 萬元 |
| 部分工時 | 達 1/3,未達 1/2 | 約 9834 至 1 萬 4749 元 | 3500 元 | 限 55 歲以上 | 2 萬 1000 元 |
| 部分工時 | 達 1/4,未達 1/3 | 7375 至 9833 元 | 2500 元 | 限 65 歲以上 | 1 萬 5000 元 |
「2026 年換算月薪」為依最低工資比例自行換算,實施要點只規定比例,未列出金額;最低工資如經公告調整,門檻金額也會隨之變動。
部分工時者的請領門檻依年齡而不同:
- 45 至 54 歲依法退休者:部分工時月薪須達最低工資 1/2,才能請領。
- 55 至 64 歲:部分工時月薪達 1/3 即可請領;月薪達 1/2 以上,一樣領 5000 元。
- 65 歲以上:部分工時月薪達 1/4 即可請領,也可依月薪領到 3500 元或 5000 元。
以下為依條文試算的假設案例:
- 58 歲的 A 兼職,月薪 1 萬 2000 元,達最低工資 1/3、未達 1/2,每月可領 3500 元,6 個月共 2 萬 1000 元。
- 67 歲的 B 兼職,月薪 8000 元,達最低工資 1/4、未達 1/3,每月可領 2500 元,6 個月共 1 萬 5000 元。
- 50 歲已依法退休的 C 兼職,月薪 1 萬 2000 元,未達最低工資 1/2,不符請領資格。
獎勵按受僱月數計算,30 日算一個月,未滿 30 日的部分不發給。受僱期間自到職投保就保生效日起算;依法不能參加就保者,自職災保險生效日起算。
部分政府網頁仍刊載舊版規定(例如「每次 3 萬元、最多 2 次」),請以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公告的實施要點最新版本為準。
怎麼領?申請流程 3 步驟與應備文件
步驟 1:辦理求職登記,取得五五就業推介卡
離開職場滿 3 個月後,先到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或到勞動部指定的資訊系統線上報名,系統會再派案給轄區就服機構。就服機構受理求職登記並提供就業諮詢後,可發給「五五就業推介卡」。
受理單位包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下稱勞發署)所屬各分署及就業中心,以及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政府所屬的就服機構。
先登記、再應徵:依實施要點,須先辦理求職登記、接受就業諮詢並領有五五就業推介卡,再經就服機構推介受僱。實施要點未規定已自行到職、未經推介者可事後補辦,因此應先完成求職登記再應徵工作。
步驟 2:推介次日起 7 日內回覆就業情形
持推介卡前往應徵,並自推介次日起 7 日內,將「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送達就服機構,或上傳至勞動部指定的資訊系統。
步驟 3:受僱滿 30 日取得資格,每滿 3 個月後申請
符合工作條件中受僱滿 30 日等規定後,依實施要點第 11 點,申請時點為連續受僱每滿 3 個月的次日起 90 日內,向原推介的就服機構提出;受僱未滿 3 個月或 6 個月者,按受僱期間月數比例請領。
實際受理方式以原推介就服機構說明為準。
申請時應檢附以下文件:
- 就業獎勵申請書及領取收據
- 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 工資證明文件影本
- 本人名義的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同意代為查詢就保、勞保及職災保險資料
- 其他主辦機關規定的文件
逾期未申請,或文件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者,就服機構不予受理;因天災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而逾期者,可依行政程序法申請回復原狀。
領取獎勵期間,也應妥善保存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每月工資證明文件。
雇主也有補助:職場支持輔導費
符合前述資格的雇主,僱用就服機構推介的勞工,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職場支持輔導費:
- 勞工月薪達本措施的工資門檻(與勞工端相同)
- 依法為勞工投保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
- 至少提供一項友善協助方案:專屬教育訓練教材、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每月至少 2 次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或其他經就服機構認定的方案
補助金額與上限:
| 項目 | 規定 |
|---|---|
| 計算基礎 | 雇主僱用年資未滿 1 年的推介勞工人數 |
| 金額 | 每人每連續僱用滿 30 日,補助 3,000 元 |
| 每年上限 | 同一雇主每年最高 30 萬元 |
| 人數上限 | 第一次申請日前最近一個月勞保投保人數的 30%,不足一人以一人計;投保人數 10 人以下者,最多補助 3 人 |
申請流程為先向就服機構提出「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核定後於每連續僱用滿 90 日的次日起 90 日內,向原推介的就服機構申請。
雇主若在領取期間實施減班休息或大量解僱,未依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也未繳納差額補助費或代金,或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將不予發給。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常見問題 FAQ
Q1: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和其他中高齡就業補助有什麼不同?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的就業獎勵由勞工本人申請;常被一起提到的另外兩項中高齡就業補助,申請人都是雇主:
- 僱用獎助:雇主僱用經就服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或高齡者,並連續僱用滿 30 日,可依規定申請。
按月計酬者,僱用 45 至 65 歲中高齡者每人每月補助 1 萬 3000 元、高齡者每人每月 1 萬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每人最高分別為 15 萬 6000 元及 18 萬元。 -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雇主留用年滿 65 歲的員工,須達行業別規定的留用比率、繼續僱用滿 6 個月,且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按月計酬者,前 6 個月每人每月補助 1 萬 3000 元,第 7 個月起每月 1 萬 5000 元,再補助最長 12 個月,合計最長 18 個月、最高 25 萬 8000 元;其他計酬方式另依規定計算。
勞動部於 2026 年 4 月宣布受理期間延長為全年,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受理的是 2027 年度計畫(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Q2:同時符合其他就業獎勵,可以一起領嗎?
受僱於同一雇主時,本獎勵與下列同質補助須擇一請領: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照顧服務業就業獎勵津貼、專案缺工就業獎勵、婦女再就業獎勵、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的就業獎勵,以及政府機關其他性質相同的補助。同時受僱於 2 個以上雇主、且都符合規定者,也只能擇一申請五五就業獎勵。
Q3:領獎勵期間被資遣,要重新等 3 個月嗎?
不用。依實施要點第 12 點,請領未滿 6 個月的勞工因非自願離職,就服機構受理其求職登記及諮詢後,可不受離開職場 3 個月的限制,發給五五就業推介卡,勞工可再依規定申請剩餘月數。
Q4:中途換工作,還能繼續領剩下的月數嗎?
可以,但須再次符合申請條件。領過就業獎勵的勞工離職後再就業,符合實施要點規定者可再提出申請,每人合計領取月數不得超過 6 個月;非自願離職者的例外見 Q3,回到原雇主任職的限制見申請資格,實際以就服機構認定為準。
Q5:請假導致當月薪水沒達到門檻,還能領嗎?
可以。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請假,導致當月工資未達門檻者,仍可領取當月獎勵;但實際工資低於該月獎勵金額時,按實際工資數額發給。
本文依 2026 年 9 月 29 日查詢的實施要點(2026 年 4 月 10 日修正版)整理。規定如有更新,請以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或洽勞動部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動部、勞動部、勞動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支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