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將在 11 月 28 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公告,本屆共要選出 1 萬 1051 名地方公職人員,預估選舉人數約 1965 萬人。同一天也將舉行全國性公投第 22 案,選民依戶籍地不同,最多可領到 6 張選票。
各類選舉的當選規則也不一樣。市長、縣長由得票最多的一人當選;議員選舉區多半一次選出好幾席,選民仍只能圈選一人。婦女保障名額今年仍依每 4 席保障一席計算,2030 年起才改為每 3 席保障任一性別一席。《經理人》整理各地選票張數與當選規則,逐項說明。
本文聚焦選舉制度。候選人名單、辯論會時程與投票資格,請見〈2026 九合一選舉懶人包〉。
目錄
- 九合一選舉幾張票?地方選舉 3 或 5 張,另加一張公投票
- 市長、縣長、村里長:得票最多的一人當選
- 議員怎麼選?多席選區也只能圈一位
- 婦女保障名額怎麼算?2026 年仍是應選 4 席保障一席
- 原住民議員怎麼選?依平地、山地身分分開投
- 公投怎麼通過?同意票須達 1/4,且多於不同意票
- 九合一選舉制度常見問題 FAQ
九合一選舉幾張票?地方選舉 3 或 5 張,另加一張公投票
九合一選舉同日改選 9 類地方公職,每位選民只投自己戶籍地有的那幾類。直轄市與基隆、新竹、嘉義 3 個市沒有鄉(鎮、市)長和代表,只有縣才有;六都裡的 6 個山地原住民區,另外要選區長與區民代表。加上同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第 22 案,符合各項投票資格的選民可領的選票張數如下。實際可領的票種,依選舉人名冊與公投投票權人名冊認定。
| 戶籍地 | 地方選舉選票 | 全國性公投票 | 合計 |
|---|---|---|---|
| 六都(山地原住民區以外) | 市長、市議員、里長 | 一張 | 4 張 |
| 六都的山地原住民區: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臺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 | 市長、市議員、里長、區長、區民代表 | 一張 | 6 張 |
| 13 個縣(含竹北市、頭份市、員林市等縣轄市) | 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 一張 | 6 張 |
|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 市長、市議員、里長 | 一張 | 4 張 |
| 符合公投資格的 18、19 歲選民 | 無 | 一張 | 一張 |
地方選舉與公投適用兩套資格,兩者都以中華民國國民為前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第 14 條、第 15 條,地方選舉須年滿 20 歲,並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 4 個月以上;在行政區域內再劃分選舉區的議員選舉,居住期間仍以整個行政區域計算。選舉公告發布後才遷入某一選舉區者,在該選舉區的選舉沒有投票權,同日其他選舉的資格仍須分別判斷。
全國性公投依《公民投票法》(下稱公投法)第 7 條、第 8 條,須年滿 18 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 6 個月以上。年齡與居住期間都計算至投票日前一日,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選罷法第 4 條、公投法第 8 條)。18、19 歲選民未達地方選舉的年齡門檻,符合公投資格者只會拿到公投票。兩份名冊依公投法第 24 條分別編造。
具原住民身分的選民,若戶籍地設有與本人平地或山地原住民身分相符的議員選舉區,就改領該類原住民議員選舉票,不是在區域議員票之外再多領一張,規則見〈原住民議員怎麼選〉段落。
市長、縣長、村里長:得票最多的一人當選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與村(里)長,依選罷法第 36 條,各以整個行政區域為一個選舉區,每區只選出一人。選民在選票上圈選一人,開票後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同票時抽籤決定(選罷法第 63 條、第 67 條)。第 67 條以「得票比較多數」決定當選,當選者得票不須過半。
首長選舉另有 2 項特別規定:
- 只有一人參選也有門檻:依選罷法第 70 條,候選人數未超過應選名額時,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的得票須達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20%,才算當選;未達門檻,須自投票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村(里)長選舉不受這項門檻限制。
- 差距千分之三可聲請重新計票:依選罷法第 69 條,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的最高票與次高票,得票差距在有效票數 3/1000 以內,次高票候選人可在投票日後 7 日內向法院聲請重新計票。2023 年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8 號判決認定,這條規定排除其他公職選舉的落選人違憲;立法院修法前,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選舉的最高票落選人,與當選人差距在 3/1000 以內,同樣可以聲請。
議員怎麼選?多席選區也只能圈一位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與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屬於地方民意代表。依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各縣市名額加總,本屆直轄市議員應選名額共 381 席、縣(市)議員共 538 席。議員選舉區常由幾個區、鄉鎮合併而成,各選舉區的應選席次差距很大:臺北市第 1 選舉區(北投區、士林區)應選 12 席,新北市第 10 選舉區(平溪區、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只選一席。
選罷法第 3 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採「單記投票」,選民在議員選票上同樣只能圈一人(第 63 條)。開票後依得票高低排序,原則上按該選舉區的應選名額,由得票較多者依序當選(第 67 條),另須適用婦女保障與同額競選的規定。應選 2 席以上的選舉區,選民仍只投一票,學界常以「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稱呼這種設計。
議員與代表選舉也有同額競選門檻。選罷法第 70 條規定,候選人數未超過應選名額時,得票須達「選舉區選舉人總數除以應選名額」所得商數的 10%,才算當選;未達門檻的席次視同缺額,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一半時,須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婦女保障名額怎麼算?2026 年仍是應選 4 席保障一席
2026 年選舉適用的是 2025 年 11 月修正前的《地方制度法》(下稱地制法)第 33 條規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 4 人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 4 人每增加 4 人再增一席。區域議員與代表選舉區的換算如下:
| 選舉區應選席次 | 婦女保障名額 |
|---|---|
| 1~3 席 | 無 |
| 4~7 席 | 一席 |
| 8~11 席 | 2 席 |
| 12~15 席 | 3 席 |
這張表只適用於區域選舉區。原住民議員的婦女保障,以同一縣市平地或山地原住民的名額合計,算法見〈原住民議員怎麼選〉段落。
以中選會公告的實際選區來看,臺北市第 1 選舉區應選 12 席,保障婦女 3 席;新北市第 7 選舉區(永和區)應選 3 席,未達 4 席門檻,沒有婦女保障名額。
保障名額在選前就隨選舉公告公布。依選罷法第 68 條,開票結果的婦女當選人數不足規定名額時,將未當選婦女候選人的得票單獨計算,由得票較多的婦女候選人依序當選,選舉區總席次不變;沒有婦女候選人可補足的保障名額,視同缺額。
這套規則將在 2030 年改變。立法院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三讀修正地制法第 33 條,把「保障婦女」改為「保障任一性別」,比例從每 4 席保障一席提高為每 3 席保障一席。內政部說明,新制自 2030 年 12 月 25 日就職的地方民意代表開始實施,條文也明定適用屆次。
中選會 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婦女保障席次,仍依每 4 席保障一席計算。以應選 9 席的選舉區為例,舊制保障婦女 2 席,新制則規定男女當選人各至少 3 席。
原住民議員怎麼選?依平地、山地身分分開投
依選罷法第 16 條、第 36 條,原住民議員選舉以行政區域內具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為選舉區,可再分為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選舉區,或在行政區域內再劃分選舉區。選民依本人的平地或山地原住民身分,投對應選舉區的原住民議員。以臺北市為例,市議員總額 61 席,其中區域議員 59 席,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議員各一席。
各縣市的原住民議員席次差異大。依中選會公告,臺東縣議員 30 席中,區域議員 17 席、平地原住民 8 席、山地原住民 5 席;花蓮縣議員 33 席中,平地原住民 7 席;屏東縣議員 55 席中,山地原住民 8 席。嘉義縣只有山地原住民議員一席,沒有平地原住民議員席次。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與嘉義市則沒有原住民議員席次,全部為區域議員。
原住民議員的婦女保障名額,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名額分別合計,達 4 席才有保障。桃園市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議員各選 4 席,各保障婦女一席;臺北市平地、山地原住民議員各只有一席,沒有婦女保障名額。
同一類別分成多個選舉區時,即使每區只選一席,仍可能有保障名額。臺東縣平地原住民議員 8 席分在 5 個選舉區,合計保障婦女 2 席;山地原住民議員 5 席分在 5 個選舉區、每區一席,合計保障婦女一席。依選罷法第 68 條第 2 款,婦女當選人不足時,各選舉區未當選婦女候選人的得票單獨計算、相互比較,得票較多者在其所屬選舉區的名額中依序當選。
公投怎麼通過?同意票須達 1/4,且多於不同意票
2026 年與九合一選舉同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為第 22 案,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中選會 2026 年 8 月 28 日委員會議決議此案合於規定,同次會議將立法院交付的「鞭刑」與「交通罰鍰」2 案決議不予辦理。公投法第 23 條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後 3 個月起至 6 個月內舉行投票,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應與選舉同日舉行。
公投票刊有公投案編號、主文,以及同意、不同意 2 欄,投票人圈定其中一欄(公投法第 21 條)。依公投法第 29 條,公投案要通過,須同時符合 2 個條件: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未達任一條件,即為不通過。
九合一選舉制度常見問題 FAQ
九合一選舉是哪九個選舉?
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以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共 9 類,依選罷法第 2 條所列的地方公職人員。各縣市的改選項目與參選名單,可參考〈2026 九合一選舉懶人包〉。
九合一選票顏色怎麼分?
依中選會 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布的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顏色,直轄市長與縣(市)長選舉票為淺黃色,區域議員為白色,山地原住民議員為淺綠色,平地原住民議員為淺藍色。鄉(鎮、市)長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為金黃色,區域鄉(鎮、市)民代表為淺粉紅色,平地原住民鄉(鎮、市)民代表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為淺橘色。村(里)長選舉票為白色,直轄市與市的選舉委員會可斟酌調整為粉紅色。實際顏色以投票所現場為準。
圈兩個人、在選票上簽名會變廢票嗎?
會。選罷法第 64 條列出 9 種無效票情形,包括圈選 2 人以上、圈後塗改、在選票上簽名、蓋章、按指印或加註文字符號、所圈位置無法辨別、完全空白不圈,以及沒有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的圈選工具。
投完市長票,可以先離開再回來投公投嗎?
不行。選罷法第 19 條規定,選舉與公投同日在同一投票所舉行時,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後不得再次進入。
原住民選民 2026 年要去 2 個投票所投票嗎?
只有部分原住民選民需要。中選會 2026 年 8 月 20 日新聞稿指出,因應選罷法第 57 條第 3 項在 2026 年 1 月 21 日修正,本屆首次實施保障原住民選舉人秘密投票的新措施,約有 1200 位原住民選舉人要分赴 2 地投票,他們的原住民議員選舉票,將改到同一原住民議員選舉區的鄰近村(里)投票所投票。中選會提醒,符合規定的選舉人依投票通知單所載地點前往投票。
投票要帶什麼?沒帶印章可以投嗎?
選罷法第 18 條規定憑國民身分證領票,領票時在名冊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都可以,沒帶印章也能投。
手機可以帶進投票所嗎?
選罷法第 65 條規定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可以在工作地或不在籍投票嗎?
選罷法第 17 條規定應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只有投票所工作人員有例外。
選舉種類、選票與投票地點如有更新,請以中選會及各地選舉委員會公告(web.cec.gov.tw)為準。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 1、中央選舉委員會 2、中央選舉委員會 3、中央選舉委員會 4、全國法規資料庫(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公民投票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地方制度法)、內政部、經理人;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支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