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年金是勞工保險自 2009 年(民國 98 年)1 月 1 日起實施的按月給付制度,目的是讓退休勞工在老年生活時,能有一筆穩定的經濟來源,因此也被稱為「勞保退休金」。[1]
請領資格與條件
要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勞工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 達到法定請領年齡:法定年齡會隨年份逐步提高,從 2024 年(民國 113 年)的 64 歲,到 2026 年(民國 115 年)以後將調整為 65 歲。[2]
- 勞保年資滿 15 年:若勞保年資合計未滿 15 年,則無法請領年金,僅能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1][2]
- 辦理離職退保:必須在離職退保後的隔天才具備請領資格,並由勞保局從申請當月開始按月發放,於次月底前入帳。[1][3][5]
給付金額計算方式
勞保老年年金的金額是依據「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勞保年資」來計算,勞保局會採用以下兩種公式擇優發給:
- 公式一:平均月投保薪資 × 保險年資 × 0.775% + 3,000 元
- 公式二:平均月投保薪資 × 保險年資 × 1.55%
其中,「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為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若參加保險未滿 5 年,則按實際投保年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2]
特別提醒
若勞工已符合 15 年年資,但尚未達到法定請領年齡,最多可提前 5 年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每提前 1 年,給付金額會減給 4%,最多可減給 20%,且該減給比例一旦確定後,未來不會再變更。[2]
此外,根據《經理人》整理的資訊,政府為了抵禦通貨膨脹,會定期檢討並調升勞保年金給付金額。若有調升,勞工在入帳時會看到兩筆給付,其中一筆會特別註明為「物價調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