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少一顆螺絲無法維修,可向供應商追討?簽約時注意 12 點,才不會站不住腳


以下歸納幾個存在契約管理風險的問題,及其應對措施:
1. 產品描述不確切的問題
在不少契約糾紛中,由於供需雙方未將商品的規格、型號描述清楚,導致履約中產生糾紛。對此,供需雙方在起草採購契約時,就要明確描述、約定產品的名稱、種類或者品項、規格、型號、品牌、商標、等級、花色、單價等資訊,避免日後產生歧義。
2. 產品數量及品質標準不清楚的問題
在一些小件商品的採購中,容易出現產品數量方面的糾紛。舉例來說,每套水晶燈的燈具,在正常情況下,供應商可以適當的多附加幾個螺絲,以作備用。然而,在供需雙方協議中未對此加以規定,導致水晶燈具因遺失一個螺絲無法安裝,使得供需雙方產生糾紛。
在產品品質標準方面,雙方要釐清具體的參考標準,從而確定產品品質是否合格。總之,供需雙方在採購契約中要詳細規定上述細則,避免在履行契約時產生分歧。
3. 包裝條款約定不明的問題
在現實中,不時會發生由於產品包裝問題,而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關於供應商應該採用何種等級和材料的包裝,及包裝材料的回收問題,雙方也要在採購契約中明確規定。
4. 契約履行方式、期限、地點約定不清的問題
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問題,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毀滅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契約內容是否能順利履行、實施,也會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契約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引發爭議。對此,契約中應明確訂出履行的方式、期限、地點,並釐清雙方的義務和權利,避免爭執。
5. 產品交付方面的問題
採購人員要加強品質驗收風險意識,一旦發現品質出現問題,就要在契約約定的品質異議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對驗收當場發現的品質問題,可在對方交付的銷貨憑證上直接簽署意見,從而規避風險。
6. 款項交付方面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採用現金支付貨款,若實際工作中需要以現金支付,應由收款方提出加蓋公司財務印章的收款收據,並注明現金收訖;對於透過轉帳形式支付款項的,應將款項轉入契約約定的帳戶,若需要變更帳戶或匯入協力廠商帳號,則應由收款方出具書面的情況說明,避免出現付款後對方又不認帳的情形;對於透過票據(支票、匯票、本票)形式支付款項的,在填署票據時,應確保與契約署名的主體相一致;若不一致,則要讓對方提出情況說明文件,同時要避免將空白票據交付對方,避免失控情形及遺留隱患。
7. 發票交付方面的問題
採購方要建立發票交付的書面簽收制度,製作並保留好發票交付的簽收憑證。
8. 應契約一方要求,向協力廠商履行義務的問題
在實踐中,有時會面臨契約需求方應供給方要求,轉向協力廠商付款的情形。為了避免風險,對於事先商定的,關於向協力廠商履行契約的具體物件等細節問題,應在契約中明確約定;若是中途改變,則應由雙方達成補充協議,或由要求方提出書面確認函件,並重申、釐清權利義務的承擔主體。同時,履行方還應蒐集、整理好對協力廠商履行契約義務的事實證據。
9. 違約條款不明確、缺乏操作性的問題
在很多採購契約中會提到違約金,但是有些契約對於適用違約金的具體情形,以及違約金的具體數額或比例,卻未做出合理的約定,從而產生契約糾紛。對此,契約雙方應客觀、合理的設置違約條款的適用情形,以及合法有效的設定違約金數額與比例,以便於追責。
10. 契約解除約定不明的問題
雙方應在契約中明確規定解除契約的內容,包括具體的解除情形,解除的程序性要求,以及解除後法律後果的承擔,有效確保契約解除權的行使,保障彼此的正當權益。
11. 訴訟時效方面的問題
在實踐中,有些契約受害人在維護個人權益,尤其是民事權益時,由於超過法律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造成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因此,為了避免喪失法律保護,採購人員應樹立訴訟時效觀念,同時,採購方企業最好有我方的專業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員。
12. 證據蒐集方面的問題
在一些關於契約糾紛的官司裡,當事人在訴訟環節,常因證據不足或缺乏事實證據,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因此,當事人要注意保留和蒐集契約及附件,以及在契約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紀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文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紀錄、電子郵件等書面、影片、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可能成為有力的事證。
(本文出自《賺錢公司的採購學》,大是文化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