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第一線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來說,今年(2023)1 月是一個令人緊張與忐忑的日子,因為即將迎來臺灣司法制度面的大變革,就是國民法官制度。
國民法官制度是在 2019 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所凝聚的共識,大抵上是認為在一些個案中,職業法官的決定並不能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同時擔心在傳統的刑事審判程序中,法官是透過法律學系的專業養成,所以必須對於這樣的審判系統做出一些改變,引進不同的審判制度成為必然的方向。在參考各國法制後,我們選擇了與國情較為相符的日本裁判員制度,而為了讓人更容易理解,也稱為「國民法官」。
不過,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不要說國民法官制度對他們很遙遠,其實談到司法,在印象上也可能是一片模糊,因為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不會有到法院的經驗,民事紛爭、刑事案件、行政訴訟、少年跟家事領域,往往都是一般人走到僵持不下的局面,甚至打破了刑罰的紅線才可能出現在法庭。
這樣的情況隨著國民法官上路將有所改變,未來符合資格的國民都會走入法庭,坐上法檯(編註:法庭最前方法官坐的位置),躲在電腦螢幕後的鍵盤法官成為過去。
擁有成為法官的權力,也是耗時費力的義務
國民法官制度簡單來說,就是賦予個人在案件中成為法官的權力,但與此同時也是義務,倘若收到候選國民法官通知,必須按時到法院,之後經選任後成為國民法官,更要全程參與審理。如果搭配目前司法實務真正進行審理的過程,包括交互詰問證人、由檢察官、辯護人雙方各自展示證據等法庭活動,以及在雙方言詞辯論後進入的即時評議(討論案件是否成立、刑度長短)及宣判,保守估計從頭到尾大概要綁在法院一個星期。
對大眾而言,一想到要花這麼多天待在法院,即便一天有 3000 元的費用,外加車馬費等林林總總的補貼,想必也是眉頭一皺,覺得怎麼會如此麻煩。更不用說對於公司企業,突如其來的人力缺口,也會造成工作調度上的困難,如果在人力比較吃緊的時候,老闆們可能也會希望自己的員工不要雀屏中選。
國民法官也是一種訓練,具備司法概念與思考邏輯
與其抱持著百般不願意,在法律的要求下勉強去當國民法官,反而是山不轉路轉,去思考當了國民法官後,這樣的經驗將會是一種自我成長,同時也開啟不同的視野,甚至帶回工作場域也一樣受用。
讓民眾來當國民法官,其實不是填鴨式的將法學名詞塞到他/她的腦袋,而是將過去常聽到的「無罪推定」、「正當法律程序」、「證據裁判原則」實際手把手帶著國民法官應用在具體個案。這些法律觀念背後代表的,是如何有嚴謹的思考邏輯,以及如何將一個複雜的犯罪事實逐步拆解;而不是單純只憑自我感覺去判斷,這些都是對自我能力的再度提升。
更別說國民法官是團體討論,必須學會更多傾聽,以及回應不同意見,並具體提出自己的觀點。這些增長出來的經驗並不會隨著國民法官審理結束而消失,而是可以讓人帶著走,變成自己的能力,這是過去幾年各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審判下彙整的意見回饋。
最後,隨著近期寄發的備選國民法官候選通知書,相信一定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有些人會想為什麼是我,但有些人會想為什麼我沒被選上,但無論如何,成為國民法官會是未來每個人的權利也是義務。
其實,換個角度想,國民法官也像是一個訓練課程,包含了司法與法律素養與實務、思辨推理、資訊解讀等能力的提升。當我們轉念,不覺得這個制度是負擔,而是看到參與其中的好處,那說是一場司法體制的全國進修也不為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