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撰文 盧廷羲

什麼情況下裁員可能會觸法?資遣、解僱差別在哪裡,一文看懂


身為企業管理者,如果面臨公司營運衰退,或是員工表現不佳,到底什麼時候該走到裁員、解僱這一步?求職網站 Indeed 舉例,像是公司結束業務、遷址、併購、為了降低成本、遭遇重大財務損失、組織縮編、工作外包……有很多情形,都有可能解僱員工。《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指出,裁員是最後手段,但不論如何都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實務上裁員可分為 2 類,資遣與解僱。
資遣員工
《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公司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才可以解僱,有5種情況可以資遣員工。
歇業或轉讓。 這指的是公司倒閉、被併購等重大變化。
業務虧損或緊縮。 假設企業營運嚴重虧損,且持續一段時間,足以影響整體經營,可以提出財報,並資遣員工。
不可抗力因素暫停工作超過 1 個月。 例如地震、海嘯、流行性疾病、戰爭,不得不暫停營運1個月以上時,也可以資遣員工。
因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的必要,且沒有適當工作可安排。 例如,為了因應電動車增加,某加油站部分轉型為充電站,不需要這麼多人力,也沒有合適的職務幫助加油作業員轉調到其他崗位,得以資遣。
員工無法勝任工作。 由於這屬於主觀認定,爭議最大,通常企業要提供教育訓練、績效改善計畫(PIP),等到最後一步才能主張資遣。
解僱員工
在《勞基法》中,遇到 6 種情形,企業可以不經預告、不付資遣費,直接解僱員工。
員工說謊、詐欺取得工作。 例如求職時謊報學經歷,使企業誤信後,而造成損失。
員工言語暴力或侮辱。 包含言語侮辱、肢體暴力等情形。
員工被判刑。 員工遭判刑且不得易科罰金的情況,公司可以直接解僱,像是因多次酒駕而不得緩刑。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契約。 這是爭議最大的一條,企業應明確訂定詳細的契約內容。像是不得洩漏公司機密、客戶資料給競爭對手,當員工違反時,可以此條來解僱。
員工故意損害公司利益。 包含損害公司設備、原料、產品,使公司受到損害。
員工無故曠職。 員工無故連續曠職 3 天,或1個月累計曠職 6 天,得以解僱。
員工違反公司規定,解僱標準在哪?
評判項目 | 法院考量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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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的嚴重性 | 偷竊比遲到更嚴重,更可能判解僱。 |
累計次數 | 該員是初犯或累犯。 |
故意或過失 | 不小心犯錯,解僱的可能性較低。 |
對公司的損失程度 | 員工違反規定,會使公司損失多少價值。 |
是否影響商業競爭力 | 員工違反規定,是否影響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