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陳宜伶

「周休三日」成常態,生產力卻名列前茅:荷蘭打破「加班 = 效率」的迷思


當地表多數上班族還在為工作與生活平衡掙扎,荷蘭已經實現「一週工作 4 天」。
根據歐盟統計局(Eurostat)的數據, 荷蘭 20 到 64 歲的人口,平均每週工作時數只有 32.1 小時,是歐盟最短 ,其次是奧地利、德國和丹麥,這些國家週工時普遍落在 34 小時。
有趣的是,荷蘭「一週工作 4 天」的制度,竟然來自於女性勞動者對兼職工作的迫切需求,而不是基於公司對員工福利的關懷。
1970、1980 年代,戰後經濟復甦,為荷蘭與歐洲各國帶來新的就業機會,女權主義漸漸興起,越來越多女性渴望走出家庭,進入職場。然而,傳統的社會期待並未因此消失,女性仍被視為家庭主要照顧者,需要承擔育兒、持家與照顧父母等責任。
面對這種兩難處境,荷蘭社會並沒有選擇強迫女性在事業與家庭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開始探索一種新的工作模式:兼職工作。
荷蘭勞工制度轉折點
最初,兼職安排並未受到廣泛重視:企業主認為兼職員工投入度不足,政府則擔心整體經濟產出會下降。1970 年代,荷蘭職場長期面臨高失業率、薪資停滯與工時過長的困境。
1982 年,政府、資方與工會達成了具有關鍵意義的「瓦森納協議」(Wassenaar Agreement),以縮短工時與推廣兼職換取控制工資成長和降低失業,開啟了一系列勞動市場的制度改革。
接下來的 1980 年代與 1990 年代,荷蘭逐步推動勞動市場彈性化,逐漸放寬工時規範,讓兼職與彈性工時成為被接受的常態,後來又透過《彈性工作法》(Flexible Working Act),確立員工申請調整工時與遠距工作的權利,雇主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並將兼職工作納入社會福利保障。
這些改革讓荷蘭女性在兼顧家庭的前提下,能持續工作並保持一定的經濟自主性,逐步走向「『一個半』薪家庭」模式(男性全職、女性兼職),奠定了今日荷蘭社會兼職文化的職場風氣。
工時短卻未帶來經濟崩潰
不少反對者會擔心:「這麼短的工時,荷蘭的經濟能撐得住嗎?」答案是,撐得住,而且撐得很好。根據 OECD 資料,截至 2024 年底,荷蘭有 82% 的適齡勞動人口在職,遠高於英國 75%、美國 72% 和法國 69%。
就算每個人工作時間少,但就業人口高、單位勞動生產力也高,荷蘭依然是歐盟人均 GDP 最高的國家之一。
關鍵在於「生產力」,工時短的人更容易保持專注,更少被疲勞拖累。荷蘭企業發現,把傳統一週五天的 40 小時工作量壓縮到 4 天,反而讓員工在工作日更投入、下班後有更多時間休息與充電,整體產出不降反升,甚至某些產業的效率與創造力更顯著提升。
企業還意識到,那些在家庭與工作間取得平衡的女性員工,往往展現出更高的工作效率和忠誠度。更靈活的工時安排,也讓企業更容易攬才留才,當員工能撥出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安排家庭生活,不僅提高員工滿意度,也讓職場更具吸引力。
這波由女性兼職帶起的「一週工作 4 天」的風氣,改變了企業的運作模式。許多全職工作者,也跟著將原本 5 天的工時壓縮到 4 天完成。如今的荷蘭,四天工作週已成主流。超過 50% 的在職人口享有某種形式的彈性工時安排,讓這個國家在「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國際評比中屢屢拔得頭籌。
可複製的模式?
荷蘭的經驗引起了全球關注。近年來,許多國家和企業開始試驗 4 天工作制,希望複製荷蘭的成功。比利時、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都推出了相關的試點項目。
然而,荷蘭模式能否直接移植到其他文化背景中,仍是一個開放性問題。荷蘭社會的高度信任、協作文化,以及高人均薪資、強大的社會保障制度,都是 4 天工作制成功的重要條件。
舉例來說:在荷蘭,家庭常常靠兩份兼職收入就能過得舒適,這在美國卻幾乎難以想像。根據《Good.is》,荷蘭家庭在兩份兼職收入支撐下生活依然自在;但在美國,單身一人若要「過得舒適」,年收入通常必須超過 8 萬美元才夠
此外,美國並無法律要求公司提供法定的帶薪休假,是將假期視為員工福利;相比之下,荷蘭法律規定員工每年至少享有 40 天帶薪年假,此外還有度假補助(holiday allowance)等福利。
未來,這樣的制度能否在其他國家成功複製,還有許多條件與文化因素需要克服。但這場從兼職開始的改革,已為世界示範了一件事:制度創新,往往需要長年累積下來的選擇與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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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商業周刊,原文標題為:荷蘭人一週只上 4 天班,經濟為何沒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