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已完成
已取消
{
clearTimeout(timeout);
shown = true;
timeout = setTimeout(() => { shown = false }, 7000);
}"
x-show.transition.out.opacity.duration.1500ms="shown" x-transition:leave.opacity.duration.1500ms x-cloak
class="text-sm text-gray-600">
前往收藏資料夾
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其妻、胞弟張國政等 9 名被告的住居所,以及長榮海運公司、巴拿馬商長榮國際有限公司、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搜索地點共 10 處,並約談張國華、張國政、長榮董事柯麗卿等 9 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
除息日前重金加碼,時間點正踩禁止交易期間
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指出,長榮海運曾於 2023 年 8 月 14 日發布重訊,申報轉讓長榮航空股票 37.54 萬張,交易金額達新台幣 133.45 億元。他指控,張國華等人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士,早在這項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消息正式公開前,就搶先買進「長榮海運」自家股票——尤其是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長榮海運除息日當天,一舉買進 9.8 萬多張,正好落在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內,涉違反內線交易規定。
林文鵬於 2024 年 4 月 22 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國華、柯麗卿,指控 2 人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士,卻在重大消息公布前進行股票交易,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張國華當時對此表示,交易皆依法申報,絕無內線交易,也無任何獲利,配合調查。
北檢於 2024 年 4 月接獲告發後立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郭進昌、檢察官游欣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
證交所出具意見書,認定涉違規交易期間內買賣
全案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並出具「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認定張國華等人曾在禁止交易期間交易長榮海運股票。專案小組蒐集分析相關事證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北檢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及相關公司等共 10 處,並通知 9 人到案說明,全案持續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