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得很詳細,就不是說謊?我們以為細節多就是真話,騙子正是利用這一點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歲的艾比(Abigail)和家人在一座英國小城旅遊時,看見一個灰髮的六旬男人和一個年約三十多歲的女人倒在路邊長椅上。艾比和她媽媽以為男人心臟病發,衝過去想幫他急救。艾比媽媽是受過訓練的護理師,她檢查了那兩個人,發現他們已經顯現出危急症狀。長椅旁有嘔吐物,女人口吐白沫,兩眼翻白,男人和女人都處於僵直狀態。
其他路人沒有停下來,或許是以為那兩人只是吸食毒品後躺在那裡,儘管他們的裝扮並不像典型的吸毒者,而且下午三四點在一間熱鬧商場外的長椅上吸毒也很奇怪。艾比的媽媽、一個經過的醫師,以及接獲通報的警察和醫護人員沒有理由懷疑這對男女有什麼大問題。
他們被送進加護病房搶救的同時,一些到過現場的醫護和警察開始出現不尋常的症狀:雙眼發癢、呼吸困難。那對男女呈現出神經系統受損的癱瘓症狀。送到英國政府實驗室的檢驗結果證實了醫院的懷疑—那兩個人被下了神經毒劑(nerve agent),靠近他們的人也因此受到感染。男人完全不是什麼地方毒蟲,他曾經是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KGB)的特務,和他在一起的是他女兒,他們是一場暗殺行動的受害者。小城索爾茲伯里(Salisbury)一時之間成了沸沸揚揚的國際間諜毒殺案新聞現場。
反恐小組迅速封鎖兩人被找到的地方,搜尋他們是在哪裡接觸到了這種神經性毒劑。兩人被發現前曾於附近一家義大利餐廳用餐,也許毒劑被下在食物裡。也有可能他們是在街上某處被下毒。到處都被搜查,索爾茲伯里全城進入緊急狀態。同一時間,前往男人住處調查的一個警官出現中毒症狀,被緊急送醫。下毒處這下清楚了:男人住處的大門門把驗出神經性毒劑,顯然有人曾經將劇毒塗在上面。問題是:誰?
情報單位不久後便查出什麼人最有嫌疑。被下毒的前特務叛逃至英國後受到英國庇護,很顯然是俄國政府的眼中釘。英國政府指控俄國試圖謀殺他,引爆一場外交口角。儘管俄方極力否認這些指控,英國在追查六個月後公布了疑似實施毒殺計畫的兩名俄國男子姓名及照片,據信效力於俄國情治單位。更多細節陸續被揭露,包括這兩人抵達英國後的動線,如何前往索爾茲伯里,又如何火速離開。兩個情報員的面孔和身分成為全球媒體焦點的同時,他們接受俄國電視台的訪問,在電視上為自己的清白辯護,儘管承認案發當時他們確實就在那個城鎮。
採訪者:「英國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上,你們穿著現在大家都已經看得很熟的這兩件外套和球鞋,在索爾茲伯里走來走去。這是你們嗎?」
兩個情報員:「對,是我們。」
採訪者:「你們怎麼會去那裡?」
情報員一:「我們朋友很久以前就建議我們去這座漂亮的小城逛逛。」
情報員二:「那裡有索爾茲伯里大教堂,那不只在歐洲有名,在全世界都是很有名的。因為它塔尖高達一百二十三公尺,而且它的鐘也很有名,是世界上還在走的最古老時鐘之一。」
雖說很多觀眾本就懷疑他們,上述回答又令人更難相信他們真的是觀光客了,他們的說法太詳細。情報員二提到大教堂的確切高度,這一點應該讓我們立刻起疑。當一個人對事情的說明異常詳細,提到一些並不真正重要的確切資訊,這可能透露了他們說的是預先準備好的謊言。
我們通常會假定包含較多細節的敘述比較可信。這是因為騙子會避免提及對他們不利的細節,這會使得他們必須記住更多資訊。資訊的確切程度(specificity)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們認為騙子會避免告知資訊,因此可能會以為包含很多資訊的話就必然是真話。
其實這是不一定的。一個人的話能不能相信,取決於他們說了什麼,而不是說了多少。
當騙子有機會預先準備說法,我們尤其要注意這一點,若負責提問的人可能與他們串通,就更需要注意了。騙子的話通常比說真話者長。在敘述中加入非必要的細節,是騙子用來取信於人的一種策略。就像上述的兩個情報員,他們會試圖以長篇大論來證明自己說的都是事實。說謊者在對話互動的情境下更傾向採取詳細說詞,藉此降低談話對象的疑心。有另一種策略恰成對比,發生在騙子想隱藏資訊、話說得特別少的時候,我們將於後續章節檢視。
納入更多細節來取信於人的欺騙策略,亦可見於所謂的「假報警」電話(“swatting” calls)中。這種近期出現的惡作劇形式誕生自線上遊戲世界,打電話報案的惡作劇者會謊稱有危險分子殺人或挾持人質,欺騙警方派出霹靂小組或特殊任務部隊處理。這種惡作劇者報的是另一個玩家的地址,為了讓重裝警察去那裡攻堅。近來也有些惡作劇電話以名人為捉弄對象,他們的住家被武裝警察攻破,平白遭受損失。
在美國,這類惡作劇電話被視為相當嚴重,有些謊報者甚至被以國內恐怖主義的嫌疑起訴。最早因假報警被起訴的一個十五歲少年,欺騙特警小組出動襲擊其他玩家的住處。其中一次,這名少年謊稱發生謀殺與挾持人質的情況,特警小組攻進另一個玩家的住家,開槍重傷了該玩家的父親。謊報的少年被找到,被判處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這些惡作劇電話並非無害的玩笑,它們不僅浪費別處可能需要的資源,也使他人的生命承受風險。這些電話經常有個共同點,即謊報者會特別交代使用的是什麼槍枝,這就是主動提供非必要確切資訊的一種例子:
報案者一:「喂?我,那個,我殺了我爸。他不給我吃我的藥。我有一把AK-47,我剛剛對著他的臉開了一槍,因為他不給我吃我的藥。」
報案者二[接線員的轉述]:「打電話來的男性說,他朝他女朋友頭部開了一槍,用的是一把九毫米的槍。他還說他女兒現在被他綁在浴室。他不知道要不要殺她。」
報案者三:「射中胸口,我爸有一把合法持有的AR-15放在衣櫥,我就拿那把槍射中她。」
事實上,這些報案者都不是籠統描述槍枝類型(用了手槍、步槍或獵槍),而是特別提槍枝型號或設計。第三個例子中,報案者還完整交代了槍枝是不是合法持有、持有者是誰、收在哪裡—彷彿這些細節會使人以為他的話比較可信。
如果拿打惡作劇電話的人使用的語言,和可取得的合法線上報案錄音中真正持有槍械者說的話相比較,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差異的模式。最明顯的是,真報案者不會提到槍枝型號。對緊急專線接線員或調度員而言,這一點可能有助於區分真報案者和陷害無辜者的假報案者,或至少有助於辨識哪些電話需要特別留意。當一個人話中提到一些太確切又非必要的細節(尤其當這些細節與聽者真正想知道的資訊無關,或者當說話者想說服聽者相信他們),這就增加了他們在說謊的機率。
在我讀博士的時期,我有次和幾個朋友及他們的伴侶一起聚餐。其中一人的男朋友說下班後也要過來,但遲遲沒有現身。那時候還沒有智慧型手機,我朋友不知道他是否已經從辦公室出發,他也沒回訊息。他一直到我們吃完要走了才出現,道歉表示有工作拖延,手機又剛好沒電。他接著詳細解釋了他剛剛在做什麼工作,包括所有細微末節,大家都聽得挺無聊的。我朋友跟他說沒關係,工作忙也沒辦法。他不斷地道歉,看起來真的很懊悔,但我總覺得他說得那麼確切有點可疑。我心想這畢竟是他們自己的事,所以沒有對我朋友說什麼。
幾個月後,我朋友告訴我們她發現男朋友出軌,對象是他同事,就是從我們聚餐那天晚上開始的。所以那些確切但多餘的工作細節恐怕真的是他說謊的跡象。
(本文摘自《你可以不用被騙》,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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