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記得拿下第 83 屆奧斯卡金像獎中 4 項大獎的《王者之聲:宣戰時刻》(The King's Speech)嗎?這部電影的導演是誰?後來又有什麼作品?如果不記得,你不孤單。
2010 年執導此片的英國導演湯姆.霍伯(Tom Hooper),2019 年後消聲匿跡,至今連籌備中的作品都沒有。為什麼呢?原來,霍伯 2019 年改編知名音樂劇《貓》(Cats),電影總預算近億美元,但上映後惡評不斷,害片商慘賠 70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21 億元),導演被打入冷宮。
好萊塢(Hollywood)電影產業有個現象,導演執導的某部電影,如果票房慘賠,接下來的幾年,這位導演很可能就會沒工作,很久之後才有機會重出江湖,而且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算你是拿過奧斯卡的大導演,也不例外。
這個潛規則稱為「導演監獄」(director jail),它的運作概念是,每一名導演有一個虛擬帳戶,計算他們的信用度。當你拍出賣座片,信用就增加;拍出賠錢片,信用就減少。大賣座的電影,一次累積2點,慘賠的電影一次扣2點以上。當導演的信用賠光,就準備被冷凍,進入「導演監獄」,沒有片商再讓他拍片。「導演監獄」的制度並不是白紙黑字的條文,是業界潛規則,像是《奪魂鋸》的導演溫子仁、經典動作片《捍衛戰警》導演詹.德邦特(Jan De Bont),都曾是苦主。這些導演想重出江湖,往往需要接拍低成本的商業電影,再度證明自己。
其實,經濟學裡有一分支在研究,高階經理人的薪酬制度該如何設計,才能賦予經理人正確誘因,為股東創造利潤。片商和導演之間的關係,也類似於公司股東和執行長之間的關係,兩者之間既要合作,又存在衝突。
具體來說,片商投入數千萬美元拍片,目的是賺錢,但導演在金錢報酬之外,可能還有創作理念、藝術追求、冒險創新等種種個人考量。在本質上,導演的目標可能會和片商的目標不一樣。該怎麼辦?好萊塢所演化出來的業界慣例,正好可以為不同生涯階段的導演,創造誘因。
年輕導演可能片酬不高,但是他們用有限的預算展露才華,若能取得票房上的成功,就有機會接拍預算更高、片酬也更豐厚的電影,在產業的金字塔往上爬。但已經成名的導演,片酬已經高達上百萬美元,在電影製作上握有龐大權力,且票房不論好壞酬勞都照拿,該如何制衡?像「導演監獄」這樣懲罰性的潛規則,就應運而生。(口述:馮勃翰|整理:盧廷羲)
馮勃翰
台灣大學經濟系副教授,美國羅徹斯特大學經濟學博士。研究賽局理論、產業組織、創意管理,並關注影視幕後的商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