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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不下去了,要放無薪假?主管們,請自己先做到 3 件事

2020-05-18 作者 菲大的人資私房話

有幾位朋友問我:「公司突然宣布放無薪假,合不合法?如何跟公司爭取薪資權益?」也有經營旅行社的朋友,他公司員工主動跟他說:「老闆,我們的存款還夠,四月份不要領薪水。」同樣面臨經營存亡的關鍵時刻,勞資關係卻大不同。

每一家企業都希望賺錢,不會希望裁員、放無薪假,甚至倒閉歇業,但在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之下,船沉了、樓垮了,對大家都不好。從員工的角度,現在要找新工作是難上加難,創業也要有足夠的現金;從公司的角度,員工是公司最寶貴的資產,盡全力讓公司撐過去,非到最後關頭,不要輕言放棄。如果公司一下子就以因疫情影響為由,宣布放無薪假,相信多數員工會不知所措,引起勞資間的矛盾與衝突。

在決定放無薪假之前,建議應該要先做到以下 3 件事,這樣能讓多數員工願意與公司共體時艱,減少對立衝突:

1. 主管們以身作則,率先減薪

如果連薪資較高的主管都不願意以身作則,率先減薪表達同舟共濟的向心力,如何要求其他員工呢?而且應該等主管們減薪至少一、二個月後,再考慮對其他員工實施無薪假。員工人數不多的中小企業,老闆與擔任主管的家人,也該先自我減薪甚至不領薪,展現雇主的經營決心。

2. 刪減不必要的非薪資費用

在無法有效開源的狀況下,只能以節流的方式,並確保不影響員工薪資之前提下,刪減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來保持更多的現金。例如:取消非薪資的各項福利和補貼、減少差旅頻率、改以大眾交通工具、減少行銷廣告費等等

如果公司的一些成本支出照常執行,有錢打廣告、辦聚餐、提供福利,如何讓員工相信公司真的面臨很大的經營成本壓力呢?

3. 增加現金的財務措施

除了樽節成本外,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也可以努力爭取到現金。像是業務部門向客戶提出提前收款的請求、採購部門向供應商提出延後付款的協商,也許這些請求會被拒絕,也許需要支付部分利息,如果公司過去的信用良好,相信會有一些客戶、廠商願意支持,但如果不去談判、協商,就完全沒有機會了。

現在真的不是計較的時候!如果勞資雙方都只顧到自己,沒有互相體諒的同理心,不能共同攜手渡過這段時期,只以對自己最有利的法條相爭,實非雙方之福啊。如果你公司現在還能正常營運,是勞資雙方的福氣,要惜福;如果你公司已受到明顯的衝擊,請不要急著搶救生圈跳船,因為你在大海裡的存活機率也不會比在這艘破船還大!

(本文出自菲大的人資私房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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