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朗‧馬汀

只是想提出建議,卻總是被說太強勢?清楚表達需求又不失禮的 3 個技巧


有效溝通是人人都能學會的技巧,但如果你從未學過或沒有機會練習溝通的技巧,它就會有點像學習外語一樣。起初,它令人感覺很彆扭,必須下很大的功夫。然而,隨著練習,自信的溝通會變得更加容易和自然,你會開始在你的人際關係中看到積極的成效。
堅定
溝通基本上有三種類型:消極、強勢和堅定。當我們消極時,我們沒有尊重自己的表現,因為我們不為自己的需求發聲,也不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感受;我們為了討好他人或安撫他人,而刻意淡化自己的需求和感受。當我們強勢時,我們不尊重他人的需求和感受;我們苛刻、傷人、要求高,認為自己的需求和感受比其他人的更重要。然而當我們夠堅定時,我們是以一種既尊重自己又尊重他人的方式,來清晰地直接傳達我們的需求和感受。
提出請求,而非要求
如果你的界線涉及請別人做出改變或採取行動,那麼你應該提出請求,而不是要求。要求會引起防禦和抵抗,而不是合作。使用「我」陳述法和妥協的意願,是兩種可以提出更有效的請求的方法。
「我」陳述法
當你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感到憤怒或挫折是很正常的。對許多人來說,這會使人說話充滿指責、羞辱和要求別人的語氣。它可能聽起來像是這樣:「你別再這麼大聲說話,你這樣真的很不體諒人耶!」不出所料,這種方式並無法建立理解與合作。它通常只會導致防禦的心理。別人會固執己見,將精力放在證明你的錯誤上,而不是理解你的需求並與你合作來找到解決方案。
「我」陳述法使用一組固定的公式(見下文)來傳達你的感受和願望。「我」陳述法非常有效,因為當你著重於表達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對別人的行為進行嚴重的批評時,你就很可能引發他們的同理心而不是防禦心。
有時候,人們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什麼樣的負面影響,而當我們讓對方知道他們傷害到我們時,他們就會更願意改變或妥協。「我」陳述法是一個可以幫助他人理解你的感受和需求的工具,從而使他們更願意尋找解決的方法。
以下是「我」陳述法的基本公式:當___________時,我感到___________。我希望___________。
例:當你不告訴我你會晚一點回家時,我感到不開心。我希望你如果晚於六點半回家的話,能給我發個訊息。
為了改進你的「我」陳述法,你可以直接請求對方的同意。
例:當你不告訴我你會晚一點回家時,我感到不開心。我希望你如果晚於六點半回家的話,能給我發個訊息。你願意這樣做嗎?
如果對方同意,那麼你現在已經得到明確的協定,知道他們會做出哪些不同的改變。如果他們不同意,那麼你可以朝妥協的方向去努力;或者如果不可能達成妥協,那麼你可以採取其他的行動來滿足你的需求並照顧好自己。
(本文出自《正向界線練習:照顧好自己,尊重他人,界線使我們專注在最重要的事上》,橡實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