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績效考核季來臨,一位年輕朋友說,他曾經是一家外商公司的新人,考績很好,還拿到豐厚獎金。但在目前的公司,主管平日都不跟他談工作表現、未曾做績效面談,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公司及主管的期待。
他對交辦任務總是盡心盡力,卻意外迎來考績墊底,也拿不到年終獎金。跟同事打聽後,才知這家公司的文化是新人考績向來拿最低,令他感到極度不公。
我從多年輔導經驗中發現,許多企業執行績效管理時常有疏漏,使得績效無法發揮激勵效果,還造成人才流失。以下是 3 個常見誤區:
誤區1 目標不明確或缺乏雙向溝通
不少公司在年初訂定績效目標時,未做雙向溝通、亦無共識,導致年底無法根據明確目標進行評估。又或者對目標數字有共識,但目標達成的定義與計算方式不清楚,所以到了年底,主管與部屬各持對自己有利的數字,無法有一致共識。
誤區2 新人或即將離職者常因績效強迫分配而墊底
不少公司為了賞罰分明,使用前奇異 GE 電子總裁傑克,威爾許(Jack Welch)提出的績效強迫分配(Force distribution),強調各部門都要用 20%、70%、10% 績效分出最佳、中等與最差員工。
身為主管們在評核時很為難,只好犠牲新人或已經提出辭呈的人,將他們分配為 10% 的最差員工,導致更多人因此離職或劣幣驅逐良幣。企業應考慮公司的整體表現,依照實際表現去調整分配,不適合齊頭式平等。
誤區3 忽視主管績效面談的能力
根據 MAP(Managerial Assessment of Proficiency)管理才能評鑑全球 10 萬筆資料顯示,台灣經理人在「評估部屬與績效能力」的全球排行 PR 值僅 37%。當主管不知道如何進行績效面談時,往往會忽略也不面對,直接把績效評核分數交給公司,導致部屬不滿而離職。或在績效面談中選擇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給出中等的評分。但這樣就失去績效管理最重要的意義:激勵員工成長與賞罰分明。
另外,有的主管怕傷士氣只講好聽的話,讓部屬以為自己表現良好、期待豐厚獎金,導致事實與期待落差太大,憤而離職。
公司經營績效要好,個人要拿到好績效,應共同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1.將績效目標公式具體化
舉例而言,營收成長率可以定義為(當年營收 – 去年營收)÷ 去年營收 x 100% ,在計算上應考慮收款與開發票的時機、囤貨、退貨等因素;又例如:員工流動率 KPI 公式,也應該包括自願離職與新人離職數計算在內。這些細節都應該有公司與主管的共識,明定具體標準,才能避免績效爭執與弊端。
2.明確核心職能與行為指標,並進行分級
建立績效文化除了考慮量化的目標,尚需訂定質化的核心職能(核心價值/精神),以防止因績效目標所產生的本位主義。
例如,團隊精神是公司的核心精神,其定義可能是「幫助同仁成功」或「無條件協助同仁」,接下來還要將協助程度以達成度分級來評估。這部分需要專業分工,由外部顧問公司架構一套客製化的績效機制,以明確賞罰並減少因績效管理不當,導致人才流失和其他損失。
3. 績效應該強調發展而非考核
績效機制的目標是激勵員工表現與貢獻,若只是為了年終獎金而打考績,多會造成不平與不滿。員工培育與訓練發展才是重點,所以績效機制設計應著重同仁的成長,並搭配訓練計畫,將績效考核的負面觀點轉化為正面成長與貢獻,建立良好的績效文化
最後,千萬別讓績效管理淪為主觀判斷、打人緣分數或秋後算帳的工具,一套有效的績效機制,應借重專業經驗量身訂做,才能降低管理財與人才的損失,創造出高績效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