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退休金的請領資格與方式,主要取決於勞工的年齡與提繳年資。一般情況下,勞工需年滿 60 歲即可請領。[2]
請領方式與條件
特殊情況與彈性規定
- 提前請領:若勞工未滿 60 歲但喪失工作能力,或符合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4 條之 2 規定的失能條件(如領取勞保失能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等),即可依規定提前請領退休金。[2][5]
- 月退變更期:若您選擇了月退休金,在首次撥付入帳日起的 30 日內,仍有一次機會可以變更為一次請領。[4]
在辦理請領前,建議您可以透過勞保局的「整合試算」頁面,將勞保老年給付與勞退新制退休金一併估算,以利規劃退休生活。若想查詢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可透過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需認證)、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 ATM 查詢)或郵政金融卡等管道進行確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