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設的截止期限,部屬為何做不到?管理大師柯林斯:滿足一項條件才能刺激進度


有一次,我找人來施工,領頭的包商對工程品質要求細膩。但我們碰到一個問題:夏季的幾個月,工程進度十分緩慢,而原本夏天正是快馬加鞭趕工的時候(因為冬天一到,施工速度一定會慢下來)。於是,我對包商說:「你可以承諾在哪一天之前一定完工?」
「那明年 3 月 31 日如何?」
「3 月 31 日的什麼時候?」我問。
「好吧,那就 3 月 31 日下午 5 點整如何?」
「聽起來好多了。」
於是他們繼續施工。在一個天氣晴朗,攝 氏21 度左右的 9 月天,我注意到,下午 3 點之後,都沒什麼進度可言。我緩緩走出去問包商:「進度如何,可以在期限之前完成嗎?你知道,再過些日子,天氣就會開始轉變。」
「我們正努力在你的截止期限之前完工。」
「不對,這不是我的期限。」我回答,停頓一下再說:「這是你的期限。」
施工速度加快了。施工團隊最後果然趕上最後期限,在 3 月 31 日下午 4:45 完工,只提前了 15 分鐘。
訂定截止期限的意義
訂定截止期限能刺激進度,但唯有當事人願意有所承諾,訂截止期限才有效。
趕上截止期限代表達到目標時,成果絕對達到A級水準,絕對百分之百完成,絕對準時,毫無抱怨,絕對如此。
如果你訂了一個人人都知道不可能達到的截止期限,就等於沒有截止期限可言。
有紀律的文化只接受兩種「未完成」
在有紀律的文化中,無法在截止期限之前完成,只有在下列兩種情況下,才可以接受。第一種情況是,你承諾的對象主動修改截止期限,而不是你提議修改;或第二種情況,由於摯愛的親人發生變故(生病、意外、悲劇),使你無法正常工作,這種情況下逼你遵守最後期限,太沒人性了。
訂定截止期限是一門藝術。
領導者如何制定期限?
1. 沒有「錯過期限」的選項
有的領導人喜歡直接規定截止期限,有的則寧可讓對方提出截止期限。我會根據狀況,兩種方法並用,但主要方式仍是請對方提議截止期限,然後引導他訂出切合實際的日期,如果未能如期完成,絕不會有絲毫寬貸(如同我對包商的要求)。
但無論你怎麼做,關鍵在於,對方必須對截止期限毫無疑義,而且承諾會致力達成目標,同時絕對沒有「錯過期限」這個選項。
換句話說,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紀律,面對明知無法達成的截止期限,能勇於拒絕。如果趕不上截止期限成為常態,那麼訂截止期限就弊大於利。但如果你用對人,他們對截止期限也認真承諾,那就可以給他們很大的自由度,容許他們自主管理。
2. 重點在找到自律的人才
在最好的情況下,有紀律的文化是在價值和責任的框架下擁有自由。重點不在於約束他人,施以紀律,而在於找到能充分自律、總是履行承諾的人才。不是期待對方盲目遵從規定或順從高層,而要找對人,這些人渴望擁有充分的自由以發揮才華,會盡力做到最好。
別忘了我們從卓越企業的成功要素中學到的重要一課: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文化,有紀律的文化卻很少見,而能塑造有紀律的文化,同時又兼顧創業精神的企業更是少之又少。如果能將這兩個互補的力量融合在一起,有紀律的文化加上創業的精神與倫理,就等於擁有持續產出超凡績效的神奇煉金術。
許多新創公司的成長過程,都缺乏這種兼容並蓄的精神。截止期限可以成為魚與熊掌兼得的有力機制,可以在自由與結構、創造力和紀律之間,取得罕見的平衡,而這些都是真正卓越企業的顯著標誌。
運用截止期限來達到兼容並蓄的目的,否則就不要設截止期限。
(本文出自《恆久卓越的修煉》,天下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