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投資了一家新創,辛苦賠了好幾年,終於有一年開始賺錢了。我們在創立時,公司章程就明定:在不超過 15% 的原則下,將獲利優先分給團隊,這一年有大約 100 萬元的獲利可以分配給所有員工。
我好奇總經理會如何分配這筆獎金,於是委婉詢問總經理,他說:由於金額不大,想就平均分配給所有員工。
我問他:公司賺錢,是不是所有同事貢獻都一樣大?
他回答:當然都不一樣,有些人貢獻比較大,其他人則一般。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紅利是平均分配呢?」我問。
「因為金額不大,如果有差別待遇,那有些人領到的獎金會很少,所以平均分配。」總經理回答。
我不得不耐住性子,分享我分配紅利、獎金的邏輯:
公司的營運績效,通常是由整個團隊同心協力創造,其中又可分為核心團隊與非核心團隊,按照 80/20 法則:20% 的核心團隊創造了 80% 的績效,而 80% 的非核心團隊,則只創造了 20% 的績效;所以紅利及獎金分配,也要按績效貢獻度,給予不一樣的差別待遇。
一般而言,紅利分配會依照紅利總金額大小及團隊總人數多寡,來決定如何差別分配。如果紅利總金額有 100 萬元,總員工數是 50 人,而核心團隊是 5 人。若平均分配是每人發 2 萬元;若我們每人只發 1 萬元,那代表還有 50% 的金額 (大約是50萬元) 可以多發給貢獻卓著的核心團隊,這樣核心團隊的 5 個人,則每人大約可以領到 10 萬元,核心團隊與非核心團隊領到的獎金差距大概是 10 倍,這足以產生激勵效果,也是合適的分配。
如果這樣的試算是合適的分配,就能把總獎金分成 2 份:一份給核心團隊,一份給非核心團隊。
至於核心團隊的 50 萬元,也不是每個人等比分配。也要依照每個人的貢獻度,來決定發給的額度。這 5 人中,有一人是總經理,掌管全公司業務,也擔負最重的責任,理應分到最大筆獎金。另一位是副總,主管最大的部門,業績貢獻度也最高,也應分到比較多的獎金。其他 3 位經理也各有所司,只是貢獻度不如總經理與副總經理。
如果把50萬元的獎金,分給總經理 20 萬元、副總經理 15 萬元,其他 3 位經理每人 5 萬元,再衡量一下這 5 個人的貢獻,如果符合實情,這就是合適的安排。重點在於要按貢獻度分配,讓勞苦功高的人有足夠的誘因,得到該有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