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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不適任員工卻無法直接開除,主管如何透過制度優化改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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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表現不佳的員工,若無法直接開除,主管應將重點從「懲罰」轉向「系統性改善」。根據《經理人》整理的觀點,績效管理不應只是年度的歷史回顧,而應轉化為「動態的即時回饋系統」,透過日常的溝通與調整,讓員工清楚知道落差在哪裡,並給予具體的修正指引。[6]

釐清問題根源:是能力問題還是系統問題

在指責員工之前,主管應先審視是否為工作流程或環境導致績效不彰。以星巴克的案例為例,當員工總是記錯訂單時,主管並非直接開除,而是透過優化 SOP 來解決問題。這顯示了當員工表現不佳時,主管應先檢視工作環境是否提供了足夠的輔助工具與清晰的標準,而非單純歸咎於員工個人。[5][7]

執行績效改善計畫 (PIP) 的關鍵策略

若決定給予員工改善機會,必須透過明確的機制來執行,而非模糊的口頭提醒:

  • 設定具體且可衡量的目標:主管應與員工共同制定績效改善計畫(PIP),明確列出需要改進的項目、預期達到的標準,以及考核的時間點。這能確保雙方對「不勝任」的定義達成共識,並留下書面紀錄,作為後續管理或法律上的依據。[1][2]
  • 提供即時且具建設性的回饋:在給予差評時,應避免情緒化的指責。主管可以採取「我訊息」的方式,聚焦於行為對團隊造成的影響,並詢問員工「我能提供什麼協助來幫助你達成目標」,將對話轉化為共同解決問題的合作關係。[3]
  • 區分指導與懲罰的時機:主管需明確區分績效面談的性質。若員工有潛力,應投入資源進行指導與培訓;若已經過多次輔導仍無改善,則應依據公司制度進行處置,避免因過度寬容而影響團隊士氣與整體績效。[4][8]
以上觀點由經理人知識庫整合自多篇管理報導,非通用 AI 生成。內容反映《經理人》長期採訪與編輯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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