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團隊成員缺乏責任感、只做份內事的狀況,主管首先需要反思是否已建立清晰的期望與信任基礎。根據《經理人》整理的分析,當員工不夠積極時,主管若一味使用懲戒手段往往治標不治本,主管應負起七成以上的責任,深入探究團隊成員為何缺乏動能,而非僅針對「滑手機」或「準時下班」等表面現象進行防堵。[3]
建立明確期望與信任機制
要讓成員主動承擔,管理者必須先設立明確的期望。若成員不清楚「為何而戰」,行為就容易產生偏差。主管應確保每位成員在任務開始前,清楚了解截止日期、關鍵成果、階段性目標以及衡量標準。[1][6]
此外,管理上需兼具理性與感性:
- 理性機制: 透過標準作業流程(SOP)減少灰色地帶,確保部屬清楚知道「要做什麼」,避免因對「盡快」等模糊定義的認知落差而產生推託。[6]
- 感性信任: 運用「631 法則」,即 60% 的時間用於鼓勵、30% 用於要求、10% 用於感謝。具體的鼓勵能讓人看見自己的價值,進而建立信任與動能。例如在給予回饋時,具體指出「這次簡報數據關聯講得清楚,客戶立刻抓到重點」,比單純說「表現不錯」更能激發潛力。[2]
透過引導取代指令
若主管事事親力親為,團隊的成長機會就會被剝奪。建議採用「教練式對話」,透過提問與引導,幫助部屬釐清思路並找到自己的答案。當員工是自己找到解決方案時,他們會更願意承擔責任,因為這是他們內心認可的目標。[4][5]
針對不同類型的員工,管理方式也應靈活調整:
- 能力高、心態低者: 應與對方深談,運用「發恥心」(承認不足)、「發畏心」(對不進步感到警惕)與「發勇心」(鼓勵改變)來激發熱情。[7]
- 效率低、態度好者: 透過大量訓練與指導,肯定其進取態度,協助其在專業技能上成長。[3]
最後,主管應展現「功勞歸團隊,責任我承擔」的態度。當團隊犯錯時,若主管能像《經理人》案例中那位事務所老闆一樣,以信任與支持取代責備,反而能激發團隊日夜趕工彌補錯誤的責任感。信任是驅動員工自律的關鍵引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