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若要避免管理行為觸犯職場霸凌法規,首要任務是釐清「正當管理」與「職場霸凌」的界線。根據勞動部的規範,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發生於職場」、「利用權勢」、「逾越合理範圍」、「持續性」以及「造成身心危害」這五大要件。主管執行績效考核或工作指派,只要基於業務必要性,均屬於正當管理權的範疇。[2][6]
建立「定、靜、安、慮、得」的管理心法
遠傳電信人資資深經理劉興華提醒,主管應將「對事不對人」視為管理的核心原則。即使言語犀利或帶有不耐,只要是針對公開可受評的工作事項,且未涉及侮辱、謾罵,通常仍屬於意見交流的「安全區」。[1][5]
- 定(知法守法): 主管心中必須有一把法律的尺,絕對禁止貶低人格、長時間不當斥責,或散布謠言。特別要注意,在民事法院判決中,任何涉及「腦」或智力相關的貶抑言論,極易被視為踩到法律紅線。[1][5]
- 靜(情緒管控): 管理是一門溝通藝術,情緒是最大的敵人。主管應克制在通訊軟體(如 LINE)中公開指責落後同仁,或在下班時間進行高頻率的業務追蹤,這些行為若造成勞工異常工作負荷,極易被認定為逾越合理管理界限。[1][6]
- 安(透明程序): 當管理制度透明化,部屬才有安全感。例如在執行績效改善計畫(PIP)時,應提供明確的資源與協助,而非僅是給予不可能達成的目標或刻意刁難,以避免被認定為濫用權勢。[1][2][7]
調整管理心態與溝通方式
許多主管容易用舊時代的威權思維管理新世代員工,導致管理行為被誤解。主管應意識到,霸凌行為往往源於「權力濫用」,將管理權當作私人武器(如刻意孤立、隱瞞資訊、分配與能力不符的瑣事)是法律嚴格禁止的。[1][3][7]
若主管發現自己過去習慣使用壓迫式語言(如「再做不出成果就不用來了」),應立即修正。即使並非惡意,這類言語仍會對員工造成極大壓力。建議主管在溝通時,以尊重且清晰的方式傳達工作目標,並確保回饋內容是為了幫助員工成長,而非造成身心傷害。[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