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突發性營運危機,創辦人首要調整的是心態與決策思維。根據《經理人》整理的建議,創辦人應避免將壓力獨自攬在身上,即便面臨生死存亡的危機,也應召集團隊共同商量,透過公開透明的溝通,往往能激發團隊上下一條心,共同尋找解方。[8] 同時,創辦人需具備「成功不必在我」的心態,將自己視為帶動組織運轉的齒輪,適時放手讓團隊發揮,並在危機中保持「情況再糟,總有下一步」的韌性,不需過度自責,應將危機視為企業成長與心智磨練的必經關卡。[6][8][9]
危機決策的核心策略
- 採取「Containment(控制)」思維: 經營者必須具備預判能力,思考決策對後續發展的影響。不要只被危機追著跑,而要評估最差、最可能與最好的狀況,並透過主動檢驗、通報與下架等立即行動,如金車三聚氰胺事件的處理,以有效控制損害並重拾信心。[1]
- 落實「Ownership(責任)」承擔: 在法律責任釐清前,企業應平衡「情、理、法」。即便法律上無責,若能在「理」與「情」層面為受影響者採取額外行動,往往是化危機為轉機的關鍵。[1]
- 建立敏捷的決策流程: 避免因組織僵化或辦公室政治導致決策延宕。建議借鑑高可靠性組織(HRO)原則,建立「雙軌制度」:一軌維繫日常營運,另一軌由任務導向的專案小組處理緊急事項,確保決策能快速執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