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企業朋友在評估不同目標管理工具,以及剛入手學習 OKR 目標設定的階段,對於如何定位 O 與 KR 之間的關係,感到困惑。我聽過這樣的評論:O 與 KR 之間缺乏方法策略,造成彼此關係交代不清,太跳躍了!
在設定 O 與 KR 之前,我們必須清晰 OKR 目標的 2 個重點:
訂立 OKR 目標是在高層決定「企業戰略」之後,各層級包括 CEO、部門、個人,對應企業戰略後,訂出各自的目標。
我們要思考的,不單是現在哪裡,更重要的是我們「將要去哪裡(O)」以及「怎麼去(KR)」。所以,
- 目標(O-Objective)描述的內容,是完成目標後的一種「境界」。你想達到什麼境界,就是你的目標。
- 關鍵結果(KR-Key Result)是描述用什麼方法,達成什麼關鍵結果。更重要是價值導向的思維。
我們用以下例子說明,假設 O 是打破部門季度銷售紀錄;而 KR 部分,我見過以下 3 種寫法:
< 1 >
1.舉辦 5 次加盟店促銷
2.招募 10 位銷售人員
3.舉辦 2 次經銷商培訓
< 2 >
1.貢獻總銷售目標的 30%
2.直客銷售達到 100 萬
3.完成經銷收入目標的 20%
< 3 >
1.舉辦 5 次加盟店促銷,貢獻總銷售目標的 30%
2.招募 10 位銷售人員,直客銷售達到 100 萬
3.舉辦 2 次經銷商培訓,完成經銷收入目標的 20%
第 1 種寫法的 KR 表述只有方法,沒有結果,屬於「任務導向」的思維。絕對不及格。首先我們思考:進行這些方法,能完成「打破部門季度銷售紀錄」的目標嗎?所以要想清楚:舉辦 5 次加盟店促銷,是為了什麼?舉辦 2 次經銷商培訓,又能產出什麼結果?而這些方法所累積的結果,是否能符合完成目標的條件?
第 2 種只有結果,沒有方法。不少 OKR 書籍同意這樣表述,因為它寫出了結果。我發現曾自行導入 OKR 企業的目標內容,特別是高階主管,這情況經常發生。但在實務上,這樣的表述方法,對於團隊在目標內容的討論審查,以及組織合作的流程上,是明顯不足的。
第 3 種才是我所經歷的 OKR,也是我顧問諮詢過程中,不斷提醒學員的方式。
KR 的描述,不能省略執行方法
KR 正確的寫法是以價值導向的思維,表述方法(或者你要稱它為策略 / 戰術),並描述執行方法後可衡量的產出結果。許多人認為既然是 KR ,寫結果就好,為什麼還要寫出方法?因為有以下目的:
讓主管和同仁了解你打算採用哪些方法。他們可依據過去的經驗,反饋這些方法的可行性,以及達成 KR 的可能性。
若其他同仁未來的目標計畫中,與你的方法有關,彼此可以早一步形成跨部門合作。比如其他部門或同仁的目標,和加盟店、行銷、客戶等主題有關,看到你的 KR:「進行 5 次加盟店促銷」,他們會關心你將邀請什麼客戶、用什麼方式促銷等細節,考慮能否結合雙方的資源,是否有機會合作。如此,可將促銷活動做得更精實,達成彼此的目標與利益。
設定 OKR 目標,是導入 OKR 的第一步,但不是全部
許多企業剛導入 OKR,很熱切的要求目標表格。但是將過往目標的內容,找個 OKR 表格塞進去,並不算是用 OKR!OKR 目標的設定,是 OKR 導入企業的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但不是全部。
我們除了學習 O 與 KR 的設定原則,更應該重視這兩者的「邏輯性」,以及產出的「影響價值」。 這也是目標拍板定案前,主管們必須對成員,針對目標內容品質,在不斷質疑、挑戰、辯論的過程中,採用的思考核心。
在這過程中,目標提案人對 O 與 KR 的關聯,必須交代清楚;更重要的,必須遵守「KR 完成後,O 就完成了」這個邏輯鐵律,讓 O 與 KR 的關係唇齒相依,無從跳躍。所以,產出具有品質的 OKR 目標之前,是經過一系列縝密、邏輯性、影響價值力的討論,而不是急就章的例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