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月刊》總編輯。台大社會學系畢業,曾任《明日報》國際新聞中心編譯、《哈佛商業評論》中文版主編,譯作有《百辯經濟學》《從創業家到執行長》《生態經濟大未來》。
唐鳳也在採用的「番茄鐘工作法」怎麼用?許多談時間管理、工作效率的文章都會提到。25 分鐘工作、5 分鐘休息,就能翻被生產力:
「每天盡職地工作 8 小時,你或許有天能成為主管,然後每天工作 12 小時。」 美國詩人羅伯.佛羅斯特(Robert Frost)的這句話,說的是你嗎?還是你正在走上這條路?
我讀了《無限賽局》,裡面有個在四季飯店的咖啡師說他「愛」自己的工作。四季飯店的主管做了什麼,讓咖啡吧裡的咖啡師,對著顧客稱讚自己的主管和公司?
Zappos創辦人謝家華於美國時間周五死亡,年僅46歲。今年8月謝家華才卸下Zappos執行長一職。公司發言人表示,謝家華是因為房屋意外失火而受傷。
我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以為,番茄工作法就是劃出 25 分鐘的工作時間,和 5 分鐘的休息,如此而已,等到嘗試後才發現,沒想像的簡單!
人們具有潛力,所以我們看潛力決定某人值不值得升遷,結果卻發現高潛力人才一被升遷,反而表現一落千丈。這是怎麼回事?
今年 7 月,微軟(Microsoft)市值突破 8000 億美元,不但創下公司歷史新高,也加入了 Apple、Google、Amazon 的行列,似乎又「潮」了起來。
亞馬遜(Amazon)創辦人傑夫 ‧ 貝佐斯(Jeff Bezos)在 2017 年寫給股東的信裡提到「高速決策」這件事。他倒不是在傳授自己快速做出好決定的祕訣,而是考量到一個現實:他希望公司永保創業「第一天」(Day 1)的精神,但是如果優質決策的代價是速度慢,他選擇快。因為慢,會讓公司很快掉到「第二天」(Day 2)的狀態,而「第二天」意味著靜止、無關緊要、難以承受的衰退,甚至死亡。
決策,可以說是主管或專案負責人的例行職責。不過,今年 4 月舉辦的 TED 2018 年度大會上,串流影音大廠 Netflix 執行長里德 ‧ 哈斯汀(Reed Hastings)在生平第一場 TED 演講中表示,公司裡的有些重大決策,他常常是最後一個才知道的人,而且「我有時候會一整季都沒有做任何決定!」
很多時候,我們覺得自己都在做符合社會期待、父母規定、同儕壓力的事,彷彿自己都是身不由己,只能循著求學、就業、升官發財、結婚生子的既定道路,對於想做的事,就說「以後我要⋯⋯」。但其實,我認為這樣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組織在變、人也在變,為什麼我們會認為組織運營、團隊帶領還可以用跟一百年前、半世紀前差不多的做法?如果當代的領導人都認為組織最迫切需要提升的能力,就是
改變,是新常態,也是舊常態。從小到大,我們早就琅琅上口,「世界上唯一的不變,就是變。」 改變,我覺得有兩件事最殘酷。
「有一天,我在加油站的便利商店,想找一杯咖啡喝,當時咖啡壺是空的,於是我跟櫃台後的先生說:『抱歉,沒咖啡了。』他指著距離不到5公尺的同事說:『咖啡歸她部門管!』」猜猜作者的回應是什麼?「部門?在一個跟我家客廳差不多大小的路邊加油站,居然說得出有部門?」
說得極端一點,只要你的耳朵沒有受損、聽力健全,誰不會聽?或者,你之所以會對自己的聽力感到「挫折」,多半是在考英文或日文時,聽不太懂題目在說什麼?
先承認,大學修過普通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記得佛洛伊德和榮格的「名字」,但是對阿德勒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搞不清楚究竟是課本沒教,還是我自己忘得一乾二淨。
鈴木一朗很幸運,他做的事是他喜歡的事──至少我們都會認為,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的人很幸運。
每次說到學生時代最擅長或最不擅長哪些科目時,你身邊八成有些人(可能就是你)會說,我歷史很爛;進一步追問原因,對方可能會回答,因為我很不會背東西。 同樣的人,如果你請他看完《雍正王朝》《大秦帝國》《龍
情侶或夫妻吵架時,很常聽到以下幾乎必定相伴出現的對話:「你『每次』都這樣。」「我哪有『每次』。」 邏輯上,說出「每次」的人會讓自己立即暴露在風險裡,因為對方很容易在自己的千萬次惡行裡,舉出一兩個小小
許多主管在開會時,很常會在某個同事做完提案之後,請大家給點意見。如果現場氣氛一片沉默,他可能會說,「一定要有意見啊,不可以沒想法。」有時候,他或許還會點名,強迫現場每一個人都要說話。 讀到這裡,你可
一直很喜歡[《Google模式》][1]提到的這個故事: 某個周五下午,Google創辦人之一 Larry Page 隨意輸入搜尋字,看看會得出什麼結果和廣告……他印出了他不喜歡的搜尋結果頁面,在上
這大概是我開始寫編輯台時間以來,在提筆的時候「最心虛」的一次了,因為我不懂、也不會理財。那為什麼還做「打造金錢腦」這樣的封面故事?答案是為了幫像我這樣的讀者「解決困難」「提供方法」,而這也是《經理人》